- 4.465万吨/年甲苯氯化物衍生产品项目低压密集型封闭母线槽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11-22 09:56
**** 对 4.465万吨/年甲苯氯化物衍生产品项目低压密集型封闭母线槽 (项目编号: **** )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所有具备能力和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4.465万吨/年甲苯氯化物衍生产品项目低压密集型封闭母线槽
(2)项目编号: ****
(3)招 标 人:****
二、项目概况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地址:**省**市**区
(3)项目概况:4.465万吨/年甲苯氯化物衍生产品项目低压密集型封闭母线槽(包含安装调试)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5天内完**装(含节假日)。
(4)发布媒体: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s://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http://www.)
三、投标申请时间及办法
(1)投标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0时00分
(2)投标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即投标申请成功。
(3)对供应商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其生产经或代理产品范围、资质许可能够涵括本次招标产品。 3.2投标人近3年,完成过单个合同额 20万元及以上相关业绩三份。业绩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及项目建设竣工验收报告,均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3.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企业或企业资产未处于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责令停业、破产状态;投标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方式: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网址www.****.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投标”。 请未注册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的投标人及时注册审核手续,注册请登录优质采(网址www.****.com)首页中“会员注册”。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投标申请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5)提醒事项:会员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者(注:与初始注册信息登记不一致均属),会员应及时递交变更申请(咨询电话:400-0099-555),如因会员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会员责任自负。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0时00分
(2)投标申请成功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起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止获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com)缴纳文件费、下载文件、提交下载答疑澄清。招标人不另行书面发布上述内容,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8日 10时00分
(2)逾期未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建材路18号
联 系 人:
钱 峰138****2707 (商务);
张道松 137****7873(技术)
电 话:0519-****0956
E-mail:****@163.com
招标投拆、举报电话: 0519-****0768
2023年11月22日
- 4.465万吨/年甲苯氯化物衍生产品项目低压密集型封闭母线槽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3-12-04 17:33
4.465万吨/年甲苯氯化物衍生产品项目低压密集型封闭母线槽
评标结果公示
4.465万吨/年甲苯氯化物衍生产品项目低压密集型封闭母线槽(项目编号:****)项目,于2023年11月28日10时00分 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04日 至2023年12月07日18时31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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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