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我县环境空气、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环境质量,了解相关污染物变化规律,推进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根据《**县2023年环境质量监测方案》相关要求,我县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现将**县2023年第四季度环境质量状况公示如下:
一、县城空气质量
**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指标共6项,分别为: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氮、PM10、PM2.5。
监测结果表明:本次环境空气所检测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表1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一级浓度限值(24小时平均)。臭氧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表1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二级浓度限值(日最大8小时平均)。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县金木措岸边监测项目:电导率、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浊度、叶绿素a、透明度、硝酸盐(以N计)、粪大肠菌群等共29项。
**县吾古秋雄入湖前:流量、电导率、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浊度、硝酸盐(以N计)、粪大肠菌群等共29项。
达局桑嘎村旁水质监测项目:流量、电导率、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浊度、硝酸盐、粪大肠菌群等共29项。
根据检测结果表明:检测期间,**县2023年第四季度环境质量监测(地表水)项目地表水所测各项指标除3#**县金木措岸边的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氟离子和砷以外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II类标准限值和表2中标准限值,其中水温、电导率、浊度、叶绿素a、透明度和流量无标准限值,不做评价。
三、集中式饮用水环境质量
地下水监测项目:色(铂钴色度单位)、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等共39项。
****中学水源地(地下水)、**县水源地(地下水)、**县卡嘎镇水源地(地下水)、****水厂水源地(地下水)四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按照监测方案要求每季度监测一次。
根据检测结果表明:检测期间,**县2023年第四季度环境质量监测(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项目中所测生活饮用水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III类标准限制。
四、农村试点环境质量监测情况
1、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县桑桑镇居仓村监测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表1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制一级标准值(24小时平均值),臭氧(O3)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表1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制二级标准值(日最大8小时平均)。
2、农村试点土壤监测
**县桑桑镇居仓村监测项目:PH、汞、砷、镉、铅、六价铬、铜、镍、锌、阳离子交换量、六六六、滴滴涕。
根据检测结果表明:所测土壤各项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标准限值。
3、农村水源地环境质量监测
居仓村农村水源地监测项目: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色(铂钴色度单位)、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等共39项。
根据检测结果表明:所测生活饮用水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限制。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