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东丰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公告
《东丰县东丰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听(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我镇决(略)时30分在东丰县东丰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对《东丰县东丰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等相关事项举行听证会。欢迎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人员满 18 周岁的完(略))。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 2023 年12月1(略)。根据拟听证(略),由东丰县东丰镇人民政府指定听证会代表。
1.听证会代表由本次规划(略)推选担任,听证会代表应熟悉《东丰县东丰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相关情况,并关注该区域经济发展情况。
2.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亲自参加听证,并对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3.听证会代表(略),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机密。听证经办机构不向申请听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公告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东丰县东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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