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剑阁县白溪浩河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公示
[施工]**县白溪浩河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公示
【信息日期:2023-12-05】
(**县白溪浩河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合同公告(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县白溪浩河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 **县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 | **县剑门大道11号 | 186****8868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 **省**市**县乔庄镇滨河路水岸**A幢1楼14号 | 135****8012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613.12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3-11-28 | 2023-12-01 | 2024-04-30 | 2024-04-30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黄雪娇 | 二级建造师 川251********12450 | 母玉霞 | 二级建造师 川251********03779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项目描述 | **县白溪浩河流域白龙镇境内部分区域污水管网及化粪池建设、河道及沟渠生态治理、污水直排口整治、,**污水管网共计11.57千米,污水检查井390座,化粪池1座,生态溢流坝1座,生态沟渠200米,河道生态护坡4350平方米,生态湿地800平方米,污水直排口整治1100米。 |
备注(应****一中标****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甲公司 | .. | .. |
乙公司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0915-9:00:00。
5.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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