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12-05 】
**县平岗独立工****井**道路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平岗独立工****井**道路工程****改革局以东发改审批〔202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国家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平岗独立工****井**道路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项目采用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红线宽度40米,全长1208.716 米。总用地面积 76834.57 平方米,其中:车行道面积29009.18 平方米,人行道面积 6043.58 平方米,非机动车道面积 3626.15 平方米,绿化面积 9669.73平方米,路外排水沟及护坡面积 28485.93平方米,**雨水主管全长1569 米,**污水管线全长2438 米;**路灯60套。
2.3建设地点:**县平岗独立工**。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备案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及与本项目相关工程的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监理备案结束为止(如果施工工期**,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资金、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一名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且应无在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其他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国家注册监理****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投标单位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类似业绩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年-2022年(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执行《**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吉建质〔2022〕5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外埠单位执行当地信用评价相关要求。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先CA登录(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cn/EpointSSO),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1日23时59分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已在省内其他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CA锁办理地址:**市**区齐宁路655****政府****中心七楼712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7-****015,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0000,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7日09时00分,地点:****政府政务大厅6楼601室(地址: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4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调试远程开标所需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程开标会议室,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政府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大街 12 ****财政局三楼
联系人:孙翔
联系电话:0437-****5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园区青春街29****税务局青****社区二楼
联 系 人:刘妍秀
电 话:0431-****3391
监督部门:****建设局
电 话:0437-****033
九.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2.**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7-****675
邮箱:****@163.com
地址:**市辽河大路6361号(******管理中心)
3.**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7-****033
邮箱:****@sina.com
地址:**市**县白泉镇**大街41号
邮编:1366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