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一公司巴田项目外加剂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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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巴田项目外加剂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 (减水剂、速凝剂) ****巴马-**公路巴马至**段N0.1合同段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减水剂、速凝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招标人为****巴马-**公路巴马至**段N0.1合同段工程总承包部。 2.1项目概况 ****巴马-**公路巴马至**段N0.1合同段工程总承包部位于**省**市**县,根据建设单位实施计划,巴马至**一标主线总长22公里,巴马南枢纽互通约4.8公里、义圩互通连接线9.5公里,主线包含中桥6465米/23座;隧道5759米/2座,全线桥隧比为55.56%。包含巴马南枢纽互通、义圩互通及连接线,共约25.1亿元。 2.2招标内容 减水剂、速凝剂(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项目部分工程量正在核算中,招标物资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到场验收量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 2.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企业注册时的实缴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3.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要求:生产线反应釜容量不小于30立方,拥有自检试验室,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能力。国****基地不少于5个,如果少于5个,则距离项目800公里范围内****基地,****基地具有相应的出厂质量标准检测条件; 4.体系认证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业绩要求:企业应属****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近3年内至少有5个公司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企业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技术服务要求:企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调试、复配、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7.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仅允许符合****集团内部贸易企业参与。 9.满足以上条件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购****装备部负责人联系。携带样品前往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适配试验,项目试验室出具试配试验报告,适配试验结果由项目总工程师、物资装备部、试验室和投标人共同签字、盖章确认掺量。在评标过程中,适配结果将作为评标依据,适配结果不合格或未参与适配的单位符合性检查不通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12月05日16:00时至2023年12月15日16:00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n/PMS/)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3年12月05日16:00时至2023年12月15日16:00时。 4.2 招标文件购买:整标500元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售标时间截止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巴田项目外加剂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德胜门支行 帐 号:110********8002574257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n)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注意事项。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5日16:00时。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整标10000元。 5.3****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4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巴田项目外加剂投标保证金”。 ****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三公局巴马-**公路巴马至**段№1合同段工程总承包部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巴马支行 帐 号:450********400000973 6. 发布的媒介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n)进行。 招标物资与包件划分
备注:1. 上表中减水剂、速凝剂的综合含税单价包含材料费,材料费为乙方将减水剂、速凝剂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含税到场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卸车费、二次倒运费(若有)、服务费、运杂费、利润、税费等相关费用,运杂费指乙方将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减水剂掺量不能仅靠过磅收料数量结算,结合混凝土胶凝材料的使用量,倒推复核结算,满足不同标号混凝土和易性、坍落度等技术指标的同时,如原材料质量较稳定的情况下减水剂掺量不应增加,超出量由生产厂家承担,并且项目部试验室应根据减水剂生产厂家适配时的留存样品,重新适配验证减水剂质量。项目试验室可应用凝胶色谱仪(GPC)快速检测进场减水剂组成成分。减水剂掺量(%)=减水剂重量 / 胶凝材料(水泥、矿粉、粉煤灰)总重量 100%。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 结算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定金,定金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日至本月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物资结算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 %;剩余 27 %在 90 个工作日内,以 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网银转账支付;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待项目完工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或者缺陷修复的可返还,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乙方负责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 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招标组织单位:**** 招标人:****巴马-**公路巴马至**段N0.1合****公司地址:**市**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项目地址:**省**市巴马县**路59号 售标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3476 售标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3477 电子邮箱:****@qq.com(张先生,标书款凭证发送邮箱)
供应商注册、**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张长平 联系电话:010-****7247 项目联系人:王百川 联系电话:150****7850 (投标保证金)
备注: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的账户。且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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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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