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ZJL(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南县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监理已由桦发改发[2022]1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略)
2.1项目名称:桦南县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略)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原(略)。在新兴街与苗圃路交叉口处建设区域加压泵站1座。改造11个小区的二次加压泵站。
2.4建设工期:计划工期:7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略)计划完工日期(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标段划分:(略)
2.6招标控制价:(略)
3.投标(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略)。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略)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查询账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有效查询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
3.3项目(略):投标人须按照《(略)(黑建规范〔2018〕1号)文件规定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近三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gov.cn/)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总监近三年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略)7:00时至(略)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及开标时间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略)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略)9时0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开标室)。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略),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略)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争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略),举报邮箱:(略)。
8.3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略),举报邮箱:(略)。
8.4按照《佳木斯市招标投标领域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略),举报邮箱:(略)。
8.5投标人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
8.6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用人单位遇到“用工难”问题,可以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略)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略)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https://(略)gov.cn/zcfg/(略)/(略)/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org.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略)
电 话:(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略),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略)。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略),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