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市婺**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财政局对部分项目、单位组织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共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15个,包含项目支出评价11个、部门单位整体评价3个,涉及资金3.64亿元。本次评价按百分制标准、计分评级方式,综合得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从评价结果来看,总体情况较好:评价等次为“优”的1个,占比6.67%;“良”的13个,占比86.67%;“中”的1个,占比6.67%;无等次“差”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二、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普遍存在绩效管理问题。一是绩效目标设定笼统,未明确具体年度分布目标;二是绩效指标中数量指标偏少,其他指标设置简单,指标未能涵盖项目全部内容,整体缺乏可评价性。
(二)部分项目绩效完成度不高。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科创飞地项目未达成合同绩效要求,没有引进C类人才、未推荐符合国家、省“千人计划”申报条件人才,未达到最低税收数。
(三)部分固定资产闲置。****民政局一房产无人承租,资产闲置一年以上;“教学技术装备”****学校未对更换下来的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以整个教室为单元的整批更换未对好的课桌椅进行再利用,造成资产闲置浪费。
(四)部分项目监管不到位。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区自****服务中心未制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转移避让的验收管理办法,各乡镇验收方法不一致,项目完成质量参差不齐;部分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期未更新,不适应当前形势要求。
(五)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列支**市婺******管理中心农饮水抗旱保供水补助资金55.00万元,该款项并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资金。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主动加强对预算绩效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做好事前绩效评估,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推动绩效目标填报细化量化、可比可测。落实好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及时发现政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确保预期目标实现。
(三)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评价问题整改,并持续推动评价问题“回头看”,同时按照预决算公开要求,将本次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在预决算平台进行公开,并同步向社会公开。
附件: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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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日
附件:
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政策)名称 | 评价等次 |
1 | 信息产业专项扶持资金 | 良 |
2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良 |
3 | 婺**VOCs走航车、颗粒物激光雷达及道路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服务采购项目 | 良 |
4 | 松材线虫病防治 | 良 |
5 | ****水库洁水渔业 | 良 |
6 | 公共文化服务经费 | 良 |
7 | 教学技术装备 | 良 |
8 | 质量、标准化、品牌项目建设经费 | 良 |
9 | 绩效工资上浮及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经费 | 良 |
10 |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 良 |
11 |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 | 良 |
12 | ****民政局整体评价 | 良 |
13 | ****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整体评价 | 优 |
14 | ****中学整体评价 | 良 |
15 | 金****人民政府整体评价 | 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