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
(设备类)
项目名称:2023 年高**唐坊镇 1 万亩、青城镇 3.5 万亩高标准 农田建设示范项目管材购置
合同编号:****
计划编号:370********600****30019
采购人:****
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
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协商,本 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 2023 年高**唐坊镇 1 万亩、青城镇 3.5 万 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管材购置项目(SDGP370********2302000141)采购与 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采购合同
(2)安全生产合同
(3)报价明细表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中规定内容一致。
3、项目名称、内容
本合同要求提供的内容详见投标文件。
4、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壹仟伍佰玖拾伍万玖仟玖佰叁拾玖元壹角捌分 (¥****9939.18 元)。
合同明细价格详见附件,据实结算。
5、供货期和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送达。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免费维护期、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7、验收:执行国家相关行业验收规范要求。
8、付款方式:按供货进度拨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经相关部门结算审核合格后拨付至审定值的97%,剩余3%三年后无息付清。
9、其他要求:
(1)所供产品为全新、未经使用的合格产品。货物的质量标准均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其中最高标准要求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2)产品送达时需要一并提供每批货物的质检报告、合格证、保修单等相关资料。采购人根据需要有权随机抽取产品,送交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并不予退还。抽样造成的产品数量不足,由成交供应商按原样予以补全。连续抽检两次质量检验均不合格,全部产品不论使用与否均全部退还,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所需检测的样品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如不符时,成交供应商应负全责并免费更换全部不合格货物。所有因货物规格不符、质量不符及损坏而造成的项目延误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4)在质保期内,如供货产品出现故障,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响应,一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在质保期内,所有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非人为原因损坏,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服务。
(5)质保期过后,如供货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继续对采购人提供质保服务。
(6)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按甲方要求先送部分管材进行试用,如无质量问题再批量购进,如有问题必须无条件退换。同时中标供应商应备货充足,不得耽搁甲方使用。
(7)本项目管材损耗率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超出部分由管材供货方与施工方自行协商解决。
10、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包括质量不合格、供应不及时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采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11、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法院提起诉讼。
12、合同生效及合同份数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备案部门执壹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字) 或其授权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2023年高**唐坊镇1万亩、青城镇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管材购置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相关行业关于承包业务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放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供货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运输装卸)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项目所有参与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参加施工的人员,须按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驾驶、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由专人负责保管,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或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乙方违反其中任何一项规定的每次将处以2000元的罚款,由此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其他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备案部门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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