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询比条件
1.1 本项目**县水头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零星设施配套工程、**县**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零星设施配套工程、**县迎宾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零星设施配套工程、**县**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零星设施配套工程(项目编号:****)已由****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县水头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零星设施配套工程、**县**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零星设施配套工程、**县迎宾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零星设施配套工程、**县**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零星设施配套工程;
2.2 项目地点:**县水头村片区棚户区、**县**街棚户区、**县迎宾街棚户区、**县**街棚户区;
2.3 询比内容及规模:对**县**街棚户区、迎宾街棚户区、**街棚户区地库入口安装防风感应圈帘。对**县水头村片区棚户区、**街棚户区、迎宾街棚户区、**街棚户区消防控制室、配电室铺设绝缘地面、防静电地面及安装挡鼠板等工程。
2.4服务期限:1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平台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 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查询结果告知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企业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08日(**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周六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在**市**区**路258号星荣大厦三楼购买询比文件;询比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下午14时30分(**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为:**市**区**路258号星荣大厦三楼会议室;
5.3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询比时间及询比地点
询比时间:2023年12月09日下午14时30分(**时间)
询比地点:**市**区**路258号星荣大厦三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询比公告在《****协会网》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县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3****4599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258号星荣大厦三楼
联系人:连先生
电 话:132****8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