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3年11月26日至2023年12月6日在****交易中心挂牌出让市自然资挂告字〔2023〕5号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挂牌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名称) | 土地 | 土地 | 土地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成交价 (万元) | 受让人 (受让单位) | |||
容积率 | 建筑 | 绿地率 | 限高 | |||||||
520********058 | **片区凉都大道与**路交叉口西南角 | 24792.52 | 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B1) | 1 | ≤30% | ≥30% | <100米 | 居住70,商业40 | 15292 | **** |
520********060 | 水月片区内环线与规划道路交叉口西南侧、**大道以西 | 155763.34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 | 1≤容积率≤2 | 30%≤建筑密度≤50% | ≤20% | ≤60米 | 50 | 7072 | **市**区瑞诚****公司 |
520********063 | **区德坞片区明湖四路与明湖七路之间 | 116584.31 | 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B1) | 1 | ≤30% | ≥35% | ≤80米 | 居住70,商业40 | 0 | 无人竞买,流拍 |
520********064 | **区德坞片区明湖四路与明湖七路之间 | 101992.95 | 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B1) | 1 | ≤30% | ≥35% | ≤80米 | 居住70,商业40 | 0 | 无人竞买,流拍 |
二、公示期: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1日。
三、成交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中路16号
邮政编码:553001
联系电话:0858-****682
联 系 人:赵先生 辛宇 余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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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6日
文件预览: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市自然资挂告字[2023]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