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政采函〔2023〕402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略)
地 址:南宁市青山路17号秀山花园和景园2层会所5号铺面
法定代表人:(略)
委托代理人:(略)
本中心2023年11月27日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广西大学公共楼宇综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GXZC2023-G3-(略)-CGZX)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3项:采购文件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3、商务分”的“2)拟驻场的保洁主管……”、“3)(略)目特点和需求无关;“4)拟驻场的会议服务主管……”的学历和普通话测试等级要求与本项目特点和需求无关。质疑人要求修改质疑事项有关的采购文件内容。
为此,本中心对质疑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现查明:
一、关于质疑事项1
采购人认为质疑条款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具有相关性,保洁主管属于管理岗位,需要具有一定的知识和能力储备,服务类项(略),人员学历是能力的一种体现。
二、(略)
采购人认为质疑条款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具有相关性,维修主管属于管理岗位,需要具有一定的知识和能力储备,服务类项目中人员能力与项目的履行质量相关,人员学历是能力的一种体现。
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商务分中拟驻场的维修主管有关职称证书的表述不够清晰,将进行更改。
三、(略)
采购人认为:学校各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全年超过1400场,重要接待超过300场,会务工作极其重要又非常繁杂。会议服务主管既要承担管理工作,更要在一线参加会议服务工作,必须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礼仪接待、业务培训等能力,会务主管的普通话能力要求与采购需求、项目实施相关,且普通话等级证书是该项能力的体现。
综上所述,本中心认为: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质疑事项1、3不成立、质疑事项2部分成立,质疑人的质疑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6日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