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1号路(12号路-16号路)见证取样、常规检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实施路线全长1490.658m,道路红线宽度50m,设计速度6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05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1日 | ||||||
中标 | 第一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10.10% | ||||||||
检测服务期 | 73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任重(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001483,身份证号:4501**********101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324国道(石埠路-金陵镇)改扩建工程(金陵大桥)桥梁结构检测;2.****园区路网项目二期工程检测服务;3.**空港**经济区桂民投产业园一期路网工程检测服务;4.轨道交通5号线沿线道路整治工程(邕宾立交-那洪收费站)北段(邕宾立交-大学东路)见证取样、常规检测。 | ||||||||
企业诚信分 | 99.92 | ||||||||
第二 | 单位名称 | **科诚建设工程****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10.16% | ||||||||
检测服务期 | 73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韩金田(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002299,身份证号:3101**********321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县易地扶贫搬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检测服务 | ||||||||
企业诚信分 | 93.00 | ||||||||
第三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10.05% | ||||||||
检测服务期 | 73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朱亮(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271471,身份证号:4325**********699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市**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PPP项目I标段检验检测服务 | ||||||||
企业诚信分 | 100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公司,在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该投标人投标函附录(非联合体格式)中,序号4,投标人履约担保金额本项中投标人承诺,该项填“ 合同价款的:/%”。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7.3.1履约保证金要求为本合同暂定价的2.5%,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符表”中规定的7.3.1的评审标准,因此否决其投标。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nnggzy/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黄路0771-****971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031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