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新电新****公司:
报来的《****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中新电综合〔2023〕03号)已收悉。我委委托****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评审。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政府****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和《****政府关于印发**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根据《****能源局****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行业审查意见的复函》及咨询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事项(项目代码:****)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变电站位置:**市**县水磨镇。
线路位置:**市**区、**县。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起于220kV****电站升压站,止于500kV**变220kV侧构架。线路路径长48.12千米(其中220kV水磨升压站到π接点(龙头山镇北侧),线路路径长12.06千米,π接点(龙头山镇北侧)到500kV**变,线路路径长36.06千米)。
三、投资估算及筹措
项目估算动态总投资为12558万元。
资金来源:20%的资本金,****银行贷款。
四、本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为《****政府****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路径的复函》、《****政府****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路径审核意见的复函》、《**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登记回执单》(昭区稳评备〔2023〕17号)、《**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登记回执单》(昭区稳评备〔2023〕21号)、《****能源局****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行业审查意见的复函》。
五、**县中新电新****公司作为本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其建设和经营管理,具体由**县中新电新****公司负责实施。请结合评审意见,完善和优化方案,合理运用技术指标,严格控制投资和规模。认真落实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方案措施,确保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可控。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县中新电新****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件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本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九、其他意见详见《****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评估报告》(中铭**咨〔2023〕0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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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