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县2023 年高标准农田(投融资创新****示范区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发改审[2023]228号,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县 2023 年高标准农田(投融资创新****示范区建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市**县石塘镇、六塘乡、岭**、**洲
镇、鹤**镇、东塘镇、金龙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
1、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及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 6589.76亩,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地力提升、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科技推广措施等。
2、农业基础能力建设:1****基地 8550.00亩,****基地、瓜棚基地、蔬菜大棚;2)建设旱地****基地 4950 亩,包括迷迭香、苎麻、艾叶、中药材等种植区;3)****基地 8450 亩,****基地、生态鱼****基地、****基地。
3、农业产业提升工程:配套建设农业生产可视化集成系统、物联网监测系统、病虫监测及绿色防控系统、农作物生长监测系统等一体化监测系统,配套耕种服务机械、秸秆再利用、农产品仓储、晾晒烘干、质量检测等设施设备。
1.2.4项目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23483.47 万元。资金****银行贷款。其中:企业自筹 5283.47 万元,占总投资 22.50%;申请银行贷款 18200.00 万元,占总投资 77.50%。
投资回报:投资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提供全方位、一体化和全生命周期的建设、投资、运营取得的整体经营成果回收投资成本,获取投资收益。获取收益途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项目投资补助、新增耕地指标和粮食产能指标收益奖补、高标准农田的二次流转、自主经营或产业植入等。
1.3质量要求:项目投资主体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业技术单位、人员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和《**省地方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DB43/T 876.1~10)的标准和要求组织项目建设,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和建设质量。后期运营质量满足运营服务要求,确保持续运营,安全生产,按招标人确定的综合运营考核标准予以考核。
1.4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000]279号执行;
1.5 项目建设期:项目拟建设期 2 年;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和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或两人);
2.4 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或两人)。
2.5 拟任施工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拟任施工员至少为2人。
2.6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拟任专职安全员至少为2人。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2.09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10 信誉要求:招标人不接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依据《****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2.12 其他要求:无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本项目实行线下报名制度。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07 日9:00至2023年12月14日17:30时止(**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市**县旭东北路17号(线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相关的修改以及澄清与答疑均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B)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递交
6.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 日9:30(**时间)
6.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地址:**市**县旭东北路17号)
6.3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9:30(**时间)
6.4开标地点:****(地址:**市**县旭东北路17号)
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A)招标人定于/(具体时间)在/(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
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30-****30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县旭东北路17号;
联 系 人:李女士、张先生
电 话:073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