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略) | ||
ZZCQ(略) |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南路30小区玉华花园玉进阁604号房产 | ||
N0260FC(略) | ||
正常公告 |
标的名称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南路30小区玉华花园玉进阁604号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航天(略)(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转让行为已履行(略),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联交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略),我方愿(略)。 | ||||||
转让底价 | 350万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陈经理/黄经理 联系电话:(略)/(略) | ||||||
一、资产情况 | |||||||
房屋建筑物 | 名 称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南路30小区玉华花园玉进阁604号房产 | |||||
土地位置 | 深圳市龙(略) | ||||||
权证编号 | 深房地字第(略)号 | 建筑面积 | 82.8㎡ | ||||
房屋用途 | 住宅 | 目前用途 | 住宅 | ||||
使用年限 | 70年(从(略)) | 已用年限 | / | ||||
建筑结构 | 钢混结构 | 附属设施 | / |
资产概述 | 标的位于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南路30小区,建成(略),钢混结构10层,有电梯,层高3米,普通(略)。 |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转让方名称 | 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批准(略) | 董事长专题会会议纪要〔2023〕第16期 |
批准单位名称 | 深圳航天工(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按现状和现有资料单套转让。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3.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交所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国有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执行。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4.意向受让方应(略)。 深圳联交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略) 账 号:(略) 开 户 行:(略)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资产状况、所涉及的担保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略),应按现状接受转让(略)。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略)。 6.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7.深圳联交所对意(略),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8.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略)同,且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全部交易价款减保证金)支付至深圳联交所指定账户,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9.受让方须承诺严格按照转让方已拟定的交(略) 10.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要求,意向受(略)。如因受让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购房资格、贷款原因等)导致标的权(略),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受让方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交易合同,收回标的,再次(略)。 11.本次转让标的未抵押,产权清晰,按现状转让。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略)(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略)(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作调整。 12.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略)、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学位使用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略),如遇公告面积、用途、租约和性质等与实际情况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和相关政策情况为准,不影响本次(略)。 13.办理标的权属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等由交易各方各自依法承担。由受让方负责办理标的权属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协助配合办理。 14.标的已出租,租赁期到(略)止。受让方应按规定承继租约。转让方按交易合同的约定和现状办理标的移交手续,转让方及深圳航天微电机有限公司不负责清退租户,由受让方自行根据需要清场。 15.转让方应于交易双方办理完成标的过户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交易双方办理完成标的过户手续之前的租金收益归转让方享有,办理完成标的过户手续之后的租金收益归受让方享有,受让方应配合转让方及深圳航天微电机有限公司完成标的租赁合同的换签手续。 16.标的办理完成过户手续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及深圳航天微电机有限公司负责结清相应费用。标的办理完成过户手续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及深圳航天微电机有限公司不承担上述费用。 17.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按时向深圳联(略)证金抵扣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相关交易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略) 18.意向受让方若违反国有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深圳联(略): (1)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略)申请的; (2)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转让底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4)在网(略),各竞买人均(略) (5)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的; (6)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7)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设置资格条件 | ||
踏勘安排 | 看房时间安排在本公告期内(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房,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 (略)。 | ||
其他(略) | 1.根据《(略),转让方将标的承包给深圳航天微电机有限公司经营。标的目前为出租状态,由深圳航天微电机有限公司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标的承租方已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 2.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增值税价格。 3.看房时间安排在本公告期内(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房,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略)。 4.其他详见留存在(略)。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保证金设定 | 50万元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略)(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挂牌截止日21:(略) |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内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深圳联交所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相关主体。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 ||
三、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1(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略),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超过首(略)。 | ||
四、交易方式 | |||
交易方式 | 挂牌(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 ||
五、其他信息 |
业务咨询电话 | 陈经理 (略) ;黄经理 (略)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略) |
网址/微信公众号 | |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