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院****人民医院东院):
报来由******公司编制的《****人民医院凤岭医院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在我局网站的环评审批前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第三方评估单位**市****公司对项目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人民医院凤岭医院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地址:**市**区佛子岭路3号。
(四)项目建设性质为**,属于重大变动重新申报项目,工程总投资82003.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86.5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18%。
(五)其他:二期工程单独立项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不设置传染科门诊与病房;项目配置的有电磁辐射源的医疗设备或配置有放射性的医疗设施须另行申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六)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详见报告书)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2995.80㎡,总建筑面积为109921.6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4652.68㎡,主要建设门诊综合楼37468.33㎡,住院楼23920.75㎡,****办公室3263.60㎡等;地下建筑面积45268.94㎡,主要设置医疗用房14786.19㎡,后勤用房1364.91㎡,污水处理站650㎡,并相关配套附属设施。项目主要建设门诊综合楼、住院楼,设置病床位505张,门诊人数4000人次/天。
劳动定员及劳动制度:医护后勤人员890人,年有效工作时间为365天,住院部为24小时工作制,其他为8小时工作制。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须切实做好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排放的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将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程度降至最低限度,并为环境所接受。从生态环境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同意按报告书确定的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项目)。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你单位仍要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报建手续。
五、项目生产时,你单位须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七、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报告书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承诺,****环境局进行事中事后的监管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八、如项目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九、项目属于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原环评批复文件《****保护局关****人民医院****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南环建字〔2014〕140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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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