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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 | 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第九批资金)项目 |
项目编号: | ****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日 期: | 2023年12月 |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总 则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五、无效标、废标、串通参与谈判认定条款
六、谈判程序及最后报价
七、成交及合同签订
八、验收及付款
九、质疑与投诉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项目概况
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第九批资金)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www.****.cn/EpointBidder/sso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4日09:30(**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第九批资金)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预算:57万元,其中
分包一:42%甲维﹒抑食肼水分散粒剂采购,预算总价:20万;
分包二:200克/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采购,预算总价:20万;
分包三:20%噻唑锌悬浮剂采购,预算总价:17万。
(五)最高限价:分包一:42%甲维﹒抑食肼水分散粒剂采购,最高单价85元/瓶,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分包二:200克/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采购,最高单价90元/瓶,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分包三:20%噻唑锌悬浮剂采购,最高单价120元/瓶,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六)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三个包,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分包一:42%甲维﹒抑食肼水分散粒剂采购,最高单价85元/瓶,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分包二:200克/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采购,最高单价90元/瓶,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分包三:20%噻唑锌悬浮剂采购,最高单价120元/瓶,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六)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
****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 □ 是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承诺函);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分包一、二所投产品需具有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含水稻,防治对象含稻纵卷叶螟;投标人是农药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农药经销商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该产品制造商的《农药生产许可证》;
2、分包三所投产品需具有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含水稻,防治对象含水稻细菌性条斑病;投标人是农药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农药经销商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该产品制造商的《农药生产许可证》。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3年12月08日 09:00至 2023年12月12日 17:30。
(二)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www.****.cn/EpointBidder/ssoLogin)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www.****.cn/EpointBidder/ssoLogi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三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四)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30
(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www.****.cn/EpointBidder/ssoLogin),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谈判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厅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www.****.cn/EpointBidder/ssoLogi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cn)。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
(二)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5519
(三)与项目编号JSZC-321311-JSSM-T2023-0011为同一项目。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联系地址:**市**区珠江路1006号农林大厦4楼
联系人:孙学磊
联系电话:0527-****9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兴邦商厦5楼
联系方式:189****84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瑞瑞(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89****8444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1 | 特别说明 |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中心”是指: ****交易中心 |
2 | 项目类别 | 本项目为t货物¨ 服务¨ 工程采购。 |
3 | 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4 | 响应有效期 | 60日(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
5 | 响应文件份数 | 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 |
6 | 响应文件解密 | 双方解密 |
7 | 评分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
8 | 分包要求 | ¨允许分包, t不允许分包。 |
9 | 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采购人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标准向代理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评审费据实支付。支持数字人民币方式支付。 |
10 | 其他 | 1、本磋商文件设置“□”的,以□内打√项内容为准。 2、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3、本次采购产品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文件规定的参考标准。在履约验收时按照本条款执行。供应商一旦参与本项目投标,即完全响应本条款要求。 4、不管报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承担自己报价所需一切费用。 5、评审费、代理服务费、预付款、项目合同款项支付中,数字人民币作为支付方式之一。 |
一、总 则
1、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2、合格的供应商
2.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二条及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转包。
2.2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3、适用法律
本次谈判及由本次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谈判活动有关的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构成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草案);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6、谈判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谈判文件提供截止时间之前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谈判文件的修改
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出,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2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收到修改文件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同已收。
7.3供应商应及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澄清答疑文件(修改后谈判文件),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澄清和修改,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7.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和谈判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7.5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简称“响应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
8.2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服务要求、质量要求、交货期(工期)、响应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8.3成交后按相关要求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
8.4响应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之处,应按要求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其他需要盖章但未明确要求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可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传材料电子件或直接加盖电子签章。
8.5响应文件的制作软件由供应商从电子交易平台投****中心下载,并更新至最新版本。
9、响应文件构成
9.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9.1.1 声明及信用承诺;
9.1.2 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9.1.3 供应商资质
9.1.4供应商认为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
9.2报价文件
9.2.1报价一览表;
9.2.2明细报价表。
9.3技术文件
9.3.1货物清单(以表格形式列明所投全部产品清单)及主要货物详细技术资料(包括实物样图、使用手册、规格说明等)(格式自拟);
9.3.2供应商项目管理、技术及售后服务人员一览表;
9.3.3质量保证及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管理体系、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现场服务措施,本地化服务和质保期结束后相关承诺等)(格式自拟);
9.4商务文件
9.4.1 其他商务文件。
9.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1)响应文件构成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2)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证件等原件电子件的,供应商提供的电子件应是对证书证件等原件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可被电子交易平台识别的数字文件,****小组可以视其未提供。(3)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谈判时携带了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但电子响应文件中未包含相关资料电子件的,谈判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0、响应文件的加密
供应商应使用经电子交易平台认可的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CA认证中心)颁发的数字证书对其响应文件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并认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11、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1.1本项目报价为分次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不公开;以最终报价作为评审价。
11.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内容包括: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货物本身、装卸费、服务费、运输费、税金以及交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11.3报价注意事项:
11.3.1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
11.3.2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谈判结束最终成交,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12、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13、响应有效期
1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的,谈判小组将其作无效标处理。
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有响应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响应,同意**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谈判文件有关谈判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期内继续有效。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4、响应文件的提交
14.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对应的本次谈判分包中,未及时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对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拒绝接收。
14.2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4.3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响应文件以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最后一份响应文件为准。
14.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谈判文件酌情**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5、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
15.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
五、无效标、废标、串通参与谈判认定条款
16、无效标条款
16.1 供应商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
16.2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16.3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次解密未成功的;
16.4 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6.5 响应文件出现重大偏离,未对谈判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 ;
16.6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6.7 供应商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的;
16.8 ****小组认为有必要取消的申请;
16.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17、废标条款
17.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7.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7.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8、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条款
18.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18.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8.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8.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8.5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18.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19、恶意串通的情形
19.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19.2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19.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19.4****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政府采购活动的;
19.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19.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19.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六、谈判程序及最后报价
20、谈判会议
20.1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况参与监管。
20.2谈判会议由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
20.3供应商应使用CA证书参与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响应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CA证书。
20.3.1采用现场开标的项目,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到谈判地点进行解密。供应商未按要求携带CA证书等原因造成响应文件现场三次解密不成功或解密成功后无法导入的,视为其退出谈判,其响应文件将被退回。
20.3.2采用不见面开标的项目,供应商应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www.****.cn/EpointBidder/ssoLogi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在系统约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解密,未成功解密的视为其退出谈判,其响应文件将被退回。
21、谈判小组
采购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的****小组。谈判小组独立完成谈判工作,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谈判、推选成交候选人。
22、谈判原则
“公平、公正、客观、竞争” 为谈判的基本原则,谈判小组将根据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
23、谈判程序
23.1 谈判会议流程
23.1.1播放会议纪律;
23.1.2公布供应商名单;
23.1.3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23.1.4导入电子响应文件;
23.1.5谈判会议结束。
23.2 谈判程序
23.2.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
23.2.2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告知有关供应商。
未实质性响应的认定,****小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谈判小组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对于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
23.2.3谈判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报价一览表中大、小写应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的,以大写为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明细报价表内容应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修正明细报价表。
23.2.4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最后报价
24.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注:①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③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4.2最后报价全部在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供应商应使用内含电子印章(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的CA证书在平台设定的时限内进行最后报价并完成上传。报价所需的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由供应商自行准备。除因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不能报价情形外,本项目不接受纸质的报价文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逾期报价或报价未成功的,视为供应商退出谈判,谈判小组应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24.3 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供应商分项报价按首次报价与最后报价调整比例进行同比调整。
25、推荐成交候选人
在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前3名成交候选人。
26、保密
谈判小组及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七、成交及合同签订27、确定成交供应商
27.1在成交结果公告期届满前,成交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27.2谈判小组根据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7.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28、发出成交通知书
28.1成交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28.2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应提供 5份与网上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响应文件(含链接的所有扫描件)。
29、签订和公告合同
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政府采购合同。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29.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29.3采购人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0、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1、线上融资
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om/),****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八、验收及付款
32、验收
采****小组,****政府采购约定的验收标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开展验收。验收结束后,验收人员应当出具验收报告并签字。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33、付款
合同签订后,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验收完成且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100%。可以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
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九、质疑与投诉
34、质疑与投诉
34.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具体起算时间见34.2),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
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政府采购网线上接收或现场接收或邮寄接收。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孙学磊 0527-****9589/贺瑞瑞 189****8444
通讯地址:**市**区珠江路1006号农林大厦4楼/**市**区兴邦商厦5楼
34.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本项目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4.3 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方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4.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必备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4)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5)事实依据;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代理人同时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4.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4.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的接收方式:****政府采购网线上接收或现场接收或邮寄接收。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按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初步评审。谈判小组首先按照下列指标对各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评审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响应声明及信用承诺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信用信息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联合体响应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报价一览表及报价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其他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3、详细评审。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和比较。
4、评标结果。谈判小组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
一、项目情况简介
(一)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第九批资金)项目,共分为三个包,分别为:
分包一:42%甲维﹒抑食肼水分散粒剂采购,最高单价85元/瓶;
分包二:200克/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采购,最高单价90元/瓶;
分包三:20%噻唑锌悬浮剂采购,最高单价120元/瓶。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验收完成且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100%。可以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
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三)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
(四)免费质保期: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五)质量标准:合格。
(六)实施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货物品名 | 规格 | 最高限价 (单价) | 备注 |
分包一 | 42%甲维﹒抑食肼水分散粒剂 | 500克/瓶 | 85元/瓶 | 最终数量以成交单价计算,20万元全部用完为止。 |
分包二 | 200克/升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 | 100毫升/瓶 | 90元/瓶 | 最终数量以成交单价计算,20万元全部用完为止。 |
分包三 | 20%噻唑锌悬浮剂 | 1000克/瓶 | 120元/瓶 | 最终数量以成交单价计算,17万元全部用完为止。 |
二、质量保证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及采购人使用要求。
2.发货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检测合格的检测证书。
三、交货及验收
1.在货物进场交付使用后7日内,采购人根据技术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及技术服务等是否符合要求。货物最终验收后,供应商应对由于天气、运输或缺氧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采****小组,****政府采购约定的验收标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开展验收。验收结束后,验收人员应当出具验收报告并签字。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3.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3天内向供应商提出书面意见,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书面意见后,应在3天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四、报价要求
报价内容包括: 货物本身价格、运输、装卸、人工、产品损耗、报验、检测、检验、售后服务、税费及产品交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清单表格不全可另列。五、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供应商所投产品需进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应不低于《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文件规定的参考标准。在履约验收时按照本条款执行,违反本约定的对照合同违约条款追究违约责任。供应商一旦参与本项目投标,即完全响应本条款要求。
六、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对照财库〔2019〕9 号、财库〔2019〕19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强制采购产品的,应****管理局确定的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无强制采购产品。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及条款(草案)
采购单位(全称):****(简称甲方)
中标供应商(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第九批资金)项目(分包二) 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总价值为 元的标的(货物)。
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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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
注:可另附清单。
二、交货时间、地点
(一)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
(二)免费质保期: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实施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质量技术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实现投标文件承诺条款。
(二)根据甲方要求,对清单内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产品单价以投标单价为准,按甲方实际收到数量结算。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由乙方视情况自定运输方式,费用自负。
五、验收
1.在货物进场交付使用后7日内,采购人根据技术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及技术服务等是否符合要求。货物最终验收后,供应商应对由于天气、运输或缺氧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采****小组,****政府采购约定的验收标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开展验收。验收结束后,验收人员应当出具验收报告并签字。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3.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3天内向供应商提出书面意见,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书面意见后,应在3天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六、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验收完成且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100%。可以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
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七、售后服务
(1)供应商需提供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设备售后服务组织机构、人员组成、技术支持文档、落实服务的保障措施等。服务方案需要内容详实、科学合理、根据采购需求细化制定。
(2)在质保期内,投标人服务时间应为 7×24小时,当投标产品遭到损坏或出现故障时,要在用户报修之时起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维修维护工作,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质保期过后,投标人仍有义务提供技术服务(包括服务范围、维修费用等), 提供质保期满后售后服务方案。
(4)终身免费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及咨询服务,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均可享受到终生的免费咨询服务。
八、违约条款
(一)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甲方或不可抗力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延期超过7日,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对于乙方已经交付、经甲方验收合格的产品按照合同价予以50%核算。
(二)乙方所供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由其3日内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三)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并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知识产权或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十、合同生效及审核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代理机构审核盖章后实施,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十一、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在开标时的书面承诺等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代理机构、主管部门各一份。
十三、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通用条款
十四、词语涵义
(一)合同: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二)合同价: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三)货物: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四)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五)甲方:采购单位**** 。
(六)乙方:****公司或实体 。
(七)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
十五、技术规格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
十六、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十七、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
乙方所提供产品需进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应不低于《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文件规定的参考标准。在履约验收时按照本条款执行,违反本约定的对照合同违约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一)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标识。
十八、装运条件
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运费。
十九、付款
(一)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二)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1、发票;
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
3、装箱单;
4、验收合格证书;
5、甲方加盖公章证明货物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合格报告。
二十、伴随服务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主要包括:
(一)货物的现场安装;
(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三)在合同中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四)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使用方人员进行培训。
二十一、质量保证
(一)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乙方应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十二、检验
(一)在发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 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二)甲方在乙方交货后及时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相符,甲方应及时填写验收表,****政府采购科;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应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政府采购科备案。
二十三、索赔
(一)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按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损失的数额,乙方须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和或修补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和修补件,相应**质量保证期。
(二)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20 天内,如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接受,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二十四、误期赔偿
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 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二十五、不可抗力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同时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 120 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二十六、税费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二十七、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二十八、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九、适用法律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供应商基本信息
四、报价一览表
五、明细报价表
六、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七、技术响应偏离表
八、项目组人员
九、谈判所需的其他资料
一、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我方在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中,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
二、****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本项目谈判时间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我方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
四、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交付采购单位,全面做到履约守信;
五、我方若违背本声明及承诺约定,经查实,自愿接受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我方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本声明及承诺函上网公开。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授权我单位 (职务或职称)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本次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 (项目名称)公开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特此授权。
(授权委托书电子件可由授权代理人签字后扫描上传或直接加盖电子签章,并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单位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供应商基本信息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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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注册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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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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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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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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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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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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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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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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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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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第九批资金)项目
标题 | 内容 |
报价 | 元/瓶 |
合同履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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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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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货物类)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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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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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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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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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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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合计 | ¥ 元/吨 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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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应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结算。表中报价单价应与对应报价一览表中单价一致。
单位名称: (电子签章)
六、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
七、技术响应偏离表
技术响应偏离表
谈判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内容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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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盖章)
1.凡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货物或服务与谈判文件有偏离的(包括正偏离,用+号表示和负偏离,用-号表示),均应在此表中详细列出并说明理由(内容较多的可以标注见响应文件第几页),未在此表中列出的视同完全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八、项目组人员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 年 龄 |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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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专业技术职称 |
| 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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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主持的类似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甲方 | 获得的 奖项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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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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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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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响应文件中需按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书证明。
2、如成交,项目负责人须本表承诺实施,不得更换。
单位名称: (电子签章)
供应商项目管理、技术及售后服务人员一览表
姓 名 | 本项目 拟任职务 | 学 历 | 身份证号 | 办公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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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供应商成交,项目管理、技术及服务人员必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按谈判文件要求附相关人员证书。
单位名称: (电子签章)
九、谈判所需的其他资料
请在此文档中增加谈判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资格要求、评标办法、谈判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明及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没有请将此空文档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