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等8个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8-****517、0838-****553 地址:**市松花**路8****中心三楼126号市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入河排污口
序号 | 项目 名称 | 项目 地址 | 项目 性质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主要影响 |
1 | ****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证论报告 | **省**市**县辑庆镇 | 扩大 | **** | 设计总规模1.7万m3/d,分两期建设,本次论证规模为一期 0.6万m3/d。服务范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凯州**起步区辑庆片区(排水分区一),近期规划(2030年)人口规模为4.16万人,远期规划人口规模9.17万人。 | 尾水执行《**省岷江、沱江流域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的限值;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不超过65.7t,氨氮不超过3.285t,总磷不超过0.657t;本项目实施后,对第三者取用水无影响,且能够满足水功能区管理要求。 |
2 | **县猫****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论证报告 | **县凯江河下游的东** 红土地村 | 扩大 | ****公司 | 现状处理规模为3.0万m3/d,本次工程扩建2.0万m3/d, 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到5.0万m3/d。 | 尾水执行《**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物标准》(DB51/2311-2016)表1****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的限值;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不超过547.5t,氨氮不超过27.4t,总氮不超过182.5t,总磷不超过5.5t;本项目实施后,对第三者取用水无影响,且能够满足水功能区管理要求。 |
3 | ****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县集凤镇飞**6组 | ** | ****政府 | 设计污水日处理量600m3/d,本项目服务范围为集凤镇场镇,总服务人口数量约4500人,主要接纳乡镇范围内聚集区集三路东侧的居民生活污水。 | 尾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不超过10.95t,氨氮不超过1.10t,总氮不超过3.29t,总磷不超过0.11t;本项目实施后,对第三者取用水无影响,且能够满足水功能区管理要求。 |
4 | ******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改扩建设置论证报告 | **区**镇红玉村 | 改扩建 | 德 阳 市 潺 亭 水 务 有 限 公 司 | 处理规模由0.5万m3/d增加至1.0万m3/d,仅处理**镇居民生活污水,****园区工业废水。 | 尾水执行《**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处理厂”排放限值;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不超过109.5t,氨氮不超过5.475t,总氮不超过36.5t,总磷不超过1.095t;本项目实施后,对第三者取用水无影响,且能够满足水功能区管理要求。 |
5 | ****工业园****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区**镇红玉村 1 组 | ** | 德 阳 市 潺 亭 水 务 有 限 公 司 | 设计处理规模1.0万m3/d,用于单独收集处理经开区工业生活污废水,本报告按近期(2023年底)污水控制排放量7000m3/d进行论证分析。 | 尾水COD和总磷参照执行《**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 1 中“****处理厂”排放标准,其余指标满足 DB51/2311-2016“工****处理厂”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不超过76.65t,氨氮不超过7.665t,总氮不超过38.325t,总磷不超过0.767t;本项目实施后,对第三者取用水无影响,且能够满足水功能区管理要求。 |
6 | ****处理站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论证报告 | **市**区黄许**林村 | 改扩建 | 中国****公司****公司采气一厂 | 服务对象及服务范围:川西气田开发井产生的气田水,主要包括**新场-**气田、**气田,其中,**新场-**气田共25座钻井井场,共部署钻井149口;**气田共部署约60口井;本次改扩建后废水排放量由1000m3/d增加至1400m3/d。 | 尾水氯化物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190-93)一级标准;总磷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0.1mg/L,其余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不超过40.88t,氨氮不超过5.621t,总磷不超过0.051t;本项目实施后,对第三者取用水无影响,且能够满足水功能区管理要求。 |
7 | ******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社区(原严石村七社) | ** | ******公司 | 厂区内****处理站,设计规模为30m3/d,处理240名员工生活废水及食堂废水,现状污水排放量为9.18m3/d,年污水排放总量3029m3。 | 尾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不超过0.303t,氨氮不超过0.045t,总磷不超过0.002t;本项目实施后,对第三者取用水无影响,且能够满足水功能区管理要求。 |
8 | **市柳****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区八角井镇柳沙村 | ** | 德****公司 | 污水收集范围为**市宝成铁路以东、绵远河以西片区和八角片区的生活污水,设计规模为100000m3/d,提标改造后的污水处理采用多模式AAO处理工艺。 | 尾水执行《**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处理厂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不超过1095.0t,氨氮不超过54.75t,总磷不超过10.95t;本项目实施后,对第三者取用水无影响,且能够满足水功能区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