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6日-2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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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3-11-22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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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16日-21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856、****886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
淄环审〔2023〕69号
****
藜芦醛及衍生品技术改造项目(一期)
淄环审〔2023〕70号
******公司
玻璃油墨环保型陶瓷颜料玻璃颜料高温陶瓷料釉料调墨油建设项目
淄环审2023-70******公司玻璃油墨环保型陶瓷颜料玻璃颜料高温陶瓷料釉料调墨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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