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
**州中央厨房工程项目部(空调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州****公司 ,招标人为 ****集团****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为**** 。本项目所需的空调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项目租用凤仪标准厂房一期 3 号、4 号厂房,占地面积7772.02 平方米,建筑面积 15544.04平方米。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消防改造等。购置智能化全自动厨房设备、厨房餐用具及运送工具、配送冷藏车、物流监控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等,建设满足**市**街道、****小学午餐需求的中央厨房,建成投产后计划规模日供餐 3 万份。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公司****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方风险警示名录》或《****公司不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12月7日至2023 年 12月11日,每日 8:00-12:00 至 14:30-17:00 (**时间,下同),先在铁建云采网(https://www.****.com/homeIndex)进行本次招标报名事项,然后前往**省********工业园区4号仓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以纸质版方式免费发放。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2023年 12月14 日 14时 45分至15时00分。
7.2 递交地点:****
7.3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12月14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6投标人必须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铁建云采网(https://www.****.com/homeIndex)内上传电子版的投标文件,待本次招标开标大厅显示投标状态为已投标,则视为本次投标有效并可以参与本次开标及后续相关事项。当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已在铁建云采平台报名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开标大厅内状态不显示为已投标则视放弃本次招标,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采网(https://www.****.com/homeIndex)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集团****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地 址:**省********工业园区4号仓
联系人:申先生
电 话:186****9528
监督电话 : 0351-****052
2023年11月6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参数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 | 直膨式空气处理机组 | 1、送风量≥15000m3/h;2、制冷量≥66.2KW;3、机外余压≥700Pa;4、电加热量≥36KW;;5、电源:380V/3N-/50Hz。6、功能段:混合+初效(G4)+直膨段+检修段+电加热+风机段+均流段+中效F8+出风段 | 1 | 台 | / | **** | **省******工业园区3、4号仓 | 含运输、卸货、安装、税票 |
2 | 直膨式空气处理机组 | 1、送风量≥19000m3/h; 2、制冷量≥64KW; 3、机外余压≥700Pa; 4、电加热量≥56KW;; 5、电源:380V/3N-/50Hz。 6、功能段:混合段+初效G4+直膨段+检修段+电加热段+风机段+均流段+中效F8+出风段 | 1 | 台 | |||||
3 | 直膨式空气处理机组 | 1、送风量≥32000m3/h; 2、制冷量≥112.5KW; 3、机外余压≥700Pa; 4、电加热量≥70KW;; 5、电源:380V/3N-/50Hz。 6、功能段:混合段+初效G4+直膨段+检修段+电加热段+风机段+均流段+中效F8+出风段 | 1 | 台 | |||||
4 | 直膨式空气处理机组 | 1、送风量≥34000m3/h; 2、制冷量≥135KW; 3、机外余压≥700Pa; 4、电加热量≥70KW;; 5、电源:380V/3N-/50Hz。 6、功能段:混合+初效(G4)+直膨段+检修段+电加热+风机段+均流段+中效F8+出风段 | 1 | 台 | |||||
5 |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 | 1、送风量≥12000m3/h; 2、机外余压≥350Pa; 3、电源:380V/3N-/50Hz。 4、功能段:进风段+初中效(G4F8)+风机段+出风段 | 1 | 台 | |||||
6 |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 | 1、送风量≥12000m3/h; 2、机外余压≥350Pa; 3、电源:380V/3N-/50Hz。 4、功能段:进风段+初中效(G4F8)+风机段+出风段 | 3 | 台 | |||||
7 |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 | 1、送风量≥8200m3/h; 2、机外余压≥350Pa; 3、电源:380V/3N-/50Hz。 4、功能段:进风段+初中效(G4F8)+风机段+出风段 | 1 | 台 | |||||
8 |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 | 1、送风量≥6000m3/h; 2、机外余压≥350Pa; 3、电源:380V/3N-/50Hz。 4、功能段:进风段+初中效(G4F8)+风机段+出风段 | 1 | 台 | |||||
9 |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 | 1、送风量≥2000m3/h;2、机外余压≥350Pa; 3、电源:380V/3N-/50Hz。4、功能段:进风段+初中效(G4F8)+风机段+出风段 | 2 | 台 | |||||
10 | 变冷媒流量室外机 | 制冷量:11.2kW,制冷功率≤2.32kW; 制热量:12.0kW,制热功率≤2.43kW; 最大噪音≤56dB(A),APF≥5.2; 制冷剂:R410a。 | 1 | 台 | |||||
11 | 变冷媒流量室外机 | 制冷量:8.0kW,制冷功率≤1.82kW; 制热量:9.0kW,制热功率≤2.06kW; 最大噪音≤54dB(A),APF≥4.4; 制冷剂:R410a。 | 1 | 台 | |||||
12 | 变冷媒流量室外机 | 制冷量:68.5kW,制冷功率≤21.44kW; 制热量:75.0kW,制热功率≤17.69kW; 最大噪音≤63dB(A),APF≥4.3; 制冷剂:R410a。 | 1 | 台 | |||||
13 | 变冷媒流量室外机 | 制冷量:85.0kW,制冷功率≤24.60kW; 制热量:95.0kW,制热功率≤24.49kW; 最大噪音≤66dB(A),APF≥4.3; 制冷剂:R410a。 | 1 | 台 | |||||
14 | 分体空调 | KFR-25GW | 4 | 台 | |||||
15 |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 | 1、送风量≥30000m3/h; 2、机外余压≥450Pa; 3、电源:380V/3N-/50Hz。 4、功能段:进风段+初中效(G4F8)+风机段+出风段
| 3 | 台 | |||||
16 | 变冷媒流量室外机 | 制冷量:73.5KW;制热量81.5KW; | 1 | 台 | |||||
17 | 变冷媒流量室外机 | 制冷量:147KW;制热量163KW; | 1 | 台 | |||||
18 | 直膨式空气处理机组 | 1、送风量≥6000m3/h; 2、制冷量≥30.3KW; 3、机外余压≥700Pa; 4、电加热量≥18KW;; 5、电源:380V/3N-/50Hz。 6、功能段:混合+初效(G4)+直膨段+检修段+电加热+风机段+均流段+中效F8+出风段 | 1 | 台 |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2许可和认证要求:空调产品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满足供货要求的规定。
2.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年均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已接工程或正在实施工程不会对本工程物资供应产生影响。
2.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2020、2021及2022年度企业未发生连续亏损,须出具2020年、2021年及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空调产品制造商已获得ISO9000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有效;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2.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2020-2022以来)在2个大中型项目的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额不小于500万元),须提供供货合同(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原件备查。
2.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8其他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代理商持有所代理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需满足本次招标的资格条件。
③代理商需满足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④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 |||
投标申请表 | |||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 物资种类 | ||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公司自行承担。 | ||
法人委托人 | |||
年 月 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