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心】十堰市张湾区青龙山文化旅游度假区项目十堰市张湾区青龙山文化旅游度假区EPC项目(HBSY-202312QG-015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市**区青**文化旅游度假区项目**市**区青**文化旅游度假区EPC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3-12-07 18:3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区青**文化旅游度假区项目**市**区青**文化旅游度假区EPC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市**区青**文化旅游度假区项目****改革局以张发改审批[2023]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花园村 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6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1.现状木屋改造,占地约 40 亩,****停车场约1000平方米,现状木屋改造约 1800 平方米,田园景观综合治理约22240平方米,景观游乐设施约1600平方米;2.花雾人间景观农田改造,占地约110亩,其中田园环境综合治理约72260平方米,约1000平方米各类餐饮空间打造,各类无动力娱乐设施打造;3.玉皇宫建筑外观、景观提升及交通方式搭建等综合性设施,占地面积 8.8 亩,其中现状建筑的外观和室内改造约400平方米,景观环境打造 5460 平方米;4.古**寺遗址保留遗址原貌,占地面积约 1.2 亩,轻介入打造考古研学课堂的户外用地及相关设施,其中现状建筑修缮更新约 200 平方米,考古研学场地约 800 平方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总承包管理、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如有)、交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08 合同估算价:4984.01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改建业绩(①如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有效,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②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用房等)、****商场、金融建筑等)、****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地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最多只允许2家联合,其中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08日至2023年12月12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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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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