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工厂及周边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 已由 临发改审【2023】35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环保资金及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 **** 。临****工厂及周边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监督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工厂及周边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EPC);
2.2 建设地点:**市江****工厂;
2.3 建设规模:治理过程中抽排尾水与施工废水等,总处理量为14800m3;治理场地受污染底泥9750m3;治理污染超标土壤共62379.09m3,其中苯超标土壤215.95m3,砷和苯均超标的复合污染土壤776.62m3,砷超标土壤61386.52m3;恢复场地污染后生态面积47800m2。
2.4 招标范围:建设规模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临****工厂及周边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EPC)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具体以审定的施工图和预算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65 日历天(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345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规定、合同工作范围内保修要求。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设计企业须附有效为《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4 业绩要求:
本项目不做业绩要求。
3.5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
3.6 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具有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7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且无在建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8 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须****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及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
3.9.1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3.9.2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10 投标人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壹万捌仟元整。(¥:218000.00元)
5.2缴纳时间:2024年 01 月 08 日12:00止,****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5.3缴纳方式:货币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保函 □****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1)货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后,需在2023年 12 月 07 日至2023年 12 月 14 日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①投标人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2023年 12 月 07 日至2023年12月14日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5.4 CA数字证书办理
****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28。
5.5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具有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请于2023年12月 07 日至2023年 12月14日17时00分前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 01 月 09 日9时30分。请投标人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3 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692。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cn/;**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index.htm 上发布。
九、监督机构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办公室,电话:0730-****072;****环境局**分局,电话:0730-****876。
十、其它内容
10.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0-****692。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镇儒溪村
联系人:杨晴
联系电话:135****3311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潇湘北路易宝产发大厦24楼
邮编:410000
联系人:肖超(项目负责人) 陈璐 周家睿
电话:0731-****7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