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3-12-08根据****与****签署的编号为(2023)****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已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列明的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基于主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法律文书确认为准)转让给****。****与****特发布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履行主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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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担保人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息(含罚息、复息) | 费用 | 涉诉案号 |
1 | ****公司 | ****公司、李超 | ****3342.95 | ****64983.97 | ****400.00 | (2023)冀0104民初3138号 |
2 | ******公司 | ******公司、盛兴稳 | ****0000.00 | ****2862.56 | 670700.00 | / |
3 | ****公司 | ******公司、****公司、曹洪光、曹洪明、王秀梅 | ****4456.91 | ****9411.52 | 3000.00 | (2018)鲁0591民初562号、(2018)鲁0591执744号 |
4 | **市****公司 | **市******公司、****公司、孟祥彬、刘新云 | ****000.00 | ****661.38 | 8000.00 | 2019鲁0591民初740号、(2020)鲁0591执713号 (2020)鲁0591执恢241号 |
合计 | ****97799.86 | ****69919.43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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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告清单中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1日之前借款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2023年8月21日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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