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城乡水环境提升项目特许经营人
1.招标条件
**县城乡水环境提升项目工程已经以“ **字【2023】70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对以下项目特许经营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水厂网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2)**县**建筑小区排水提升改造项目;(3)**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分为
特许经营人 标段:
标段名称 : 特许经营人
标段内容 :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排水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给水工程 。
资格审查项 :
3. 规模
①市政污水管网检测及修复:现状 46 公里现状县级管理污水管清淤检测修复、②高铁片区污水建设:** 6000m3/d ****处理厂及其 18.3 公里配套管网、③西**污水提升三个分项目:** 4.9km ****处理厂主干管
4. 资金来源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2)财务要求: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提供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提供不低于2600****银行存款证明(如为联合体,审计报告各方均需提供,存款证明由联合体中承担投资工作的一方提供); (3)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实施,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满足要求即可) ; (4)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或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运营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或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实施,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满足要求即可); (5)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承接过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的类似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水环境综合治理、雨污管网建设、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施工内容(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符合《**市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73号)、《**市城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2020年1月1****公司,自公司成立日期查询)至今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投标人公章)。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
6. 其他要求或说明
1、项目规模及招标内容:本项目由3个已立项的项目组成:①****水厂网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②**县**建筑小区排水提升改造项目③**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2、特许经营期限为:本项目**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80741.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494.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20.48万元、预备费用6961.54万元,建设期利息399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75.06万元。 4、资金来源:上级奖补资金、债券资金、特许经营投资、银行融资等。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上发布。
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8日前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 本项目不执行第“8.1”项条款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
联系人: 陈科长 | 联系人: 田雪皎 |
联系电话: 135****2106 | 联系电话: 0531-****2131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qq.com |
地址: **县银河路88号 | 地址: **市**区旅游路2173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