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备独(略),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2.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根据其分工提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要求: 2.1勘察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略)(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2设(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略),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3施(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略),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资格要求: 3.1拟派勘察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方拟派人员):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需提供劳(略)(或养老保险)证明; 3.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方拟派人员):须具有国家(略),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需提供(略)(或养老保险)证明;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方拟派人员):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且不得担任(略)(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注: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可重复。 4.企业业绩要求: 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方的成员)自2020年(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 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略))自202(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设计业绩;(须同时(略)(关键页)扫描件) 5.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略)):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略)间不(略)); 6.信誉要求: 6.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略)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及其(略)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 6.2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 6.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拒绝参(略):“信(略)派项目经理;查询时间:招标(略)。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 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略),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略): 7.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组成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最多不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略) 7.2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7.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略) 7.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