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08日 15:(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宜宾市筠连县维新基站、高县焦村基站新增用电工程 | ||
品目 | 工程/安(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四川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08日 15:(略) |
获取(略) | (略)(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或网络(远程)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联系电话:(略) | ||
代理(略)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 | ||
代理(略) | (略),联系电话:(略)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登记表 (0827).docx |
项目概况
宜宾市筠连县维新基站、高县焦村基站新增用电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或网络(远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 (略)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宜宾市筠连县维新基站、高县焦村基站新增用电工程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1.工程规模:选取工程施工单位1家,供应商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 工程建设项目清单 建设任务,自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开始,至合作明确的建设内容全部验收移交并保修完成为止。详见(略)文件要求。
2. 采购范围:宜宾市筠连县维新基站、高县焦村基站新增用电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内容(含补遗、修改文件等)为准]。
3.项目地点:(略)
4.工期:(略)。
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6.采购控制价:人民币(略).62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9892.00元;规费5631.94元;暂列金0元)。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略):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2020年1月1日至今)单项合同金额39万元以上用电工程类似业绩;(3)拟派项目经理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供应商股本结构不含“三资”成分。(5)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至 2023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或网络(远程)
方式:(1)现场获取: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等并加盖公章。(2)网上获取:报名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资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略)@qq.com。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 (略)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本项目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9日 (略)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谈判时间同(略),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时,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2.公告发布媒体:本谈判公告在《军队采购网》((略)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获取或无效获取的情形,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陈先生,联系电话:(略)
2.采购(略)
名 称:(略)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
联系方式:(略),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