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净相村农田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信息发布表
项目编号 | 信息类别 | 施工招标 | ||||||||
发布时间 | 2023年12月8日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
工程名称 | 2023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净相村农田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盖章) | **** |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 | |||||||||
总投资 | 约135.4306万元 | 投资性质 | 财政补助及自筹 | 招标部分估算价 | 约135.0267万元 | |||||
工程规模 | 净相村农田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为:道路提升工程、渠道维修工程、**泵站工程 | 工程类别 | 自行判断 | |||||||
工期 | 3个月 | 工程地点 | 项目位于**镇净相村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招标联系人 | 海滔、成丽 | 联系电话 | 0573-****8132 | |||||
联系地址 | **市文桥路505****中心3号楼15楼招标代理部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其它条件 |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文件(若有))请以投标人账号登录“******交易中心(https://www.****.com/cms/nh/index.jhtml)”自行下载。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政府投资项目 | 是 | |||||
报名地址 | 网上报名 | |||||||||
报名起止时间 | 2023年12月8日8时30分 ~ 2023年12月18日7时30分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8日7时30分整 | |||||||||
备注 |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确认采用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 缴纳方式1:采用按项目单次单笔购买投标保证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电子保函”,点击保存,点击金融机构名称后面“选择”按钮后在保函申请页面完成保函申请、费用支付相关操作即可。 注: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 缴纳方式2:已****交易中心办理“按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年联保”,保存即可。 注:施工类项目须按年度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建****银行柜面电汇,不建议使用转账支票,不得采用现金方式缴纳);如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按****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详见南审改办〔2018〕3号]。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120********88158670 开户行:工行****支行 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拒绝。未能完成保证金支付或保证金未能到账视为未缴纳,后果自负。 咨询方式: 保函办理咨询:大地保险 卜经理 137****8604 年金业务咨询(缴纳/退还):****交易中心 0573-****3087 技术服务:****公司 计工 186****02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