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1-123********579432C-****1124-002847-1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12-08 16:33:39 |
一、项目编号:****-1 FS340********736号
二、项目名称:****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县孚玉镇**路44号
成交金额:544539.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 物 类 | ||
名称:儿童桌 品牌:合优亚 规格型号:120*60*49/52/55cm 数量:15张 单价:320.00元 | 名称:儿童椅 品牌:合优亚 规格型号:坐背板25/27/29cm高 数量:50条 单价:90.00元 | 名称:儿童木床 品牌:合优亚 规格型号:135*60*20cm 数量:50张 单价:24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孝儒 谢学智 胡鸿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金额为:81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佐坝乡王岭街**路21号
联系方式:139 6661 6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将军****商铺1-3
联系方式:183 6512 0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 6661 651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评标一览表
4.得分业绩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下载4
附件下载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