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集团2023-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集团2023-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1、****-2
2.5 招标项目地点:**市
2.6 招标项目规模:****集团2023-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实施。其中1标段概算金额为461.34万元,实施内容包括:第二水厂、第六水厂、****水厂、抢修中心、蜀****公司、****公司、供水学院、****公司单位内多个绿化地块的养护,养护面积约217407㎡;内含部分零星绿化种植补植及配套维修服务工作。2标段概算金额为464.62万元,实施内容包括:第五水厂、第八水厂、****公司、瑶****公司单位内多个绿化地块养护,养护面积约230340㎡;内含部分零星绿化种植补植及配套维修服务工作。
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3年12月
2.8 服务期限:1、2标段合同期均为2年(7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日期起算。
2.9 招标范围:同招标项目规模。
2.10 项目类别: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1标段概算金额为461.34万元,2标段概算金额464.62万元。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绿化养护管理费不低于 100万元或单个合同中绿化养护管理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绿化养护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1、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00:00至2023年12月07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3231、****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7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地 址:**市**路70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551-****282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3231、****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市****管理局
地 址:**市**区**路2588号
电 话:0551-****3530、0551-****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交易中心
账号: 179****10802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支行
户名: ****交易中心
账号: 102********010********649
开户银行: ****公司****支行
标段简称:2标段
户名: ****交易中心
账号: 102********010********650
开户银行: ****公司****支行
户名: ****交易中心
账号: 179****10960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支行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集团2023-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3-11-16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集团2023-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1、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1、2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二、分项费用报价清单删除。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四、报价方式-报价清单删除。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路70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551-****2826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231
2023年12月4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集团2023-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3-11-16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集团2023-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1、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1、2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设备要求2.自卸式垃圾车:每提供一辆得 2 分,本子项最多不超过 2 分;”中“自卸式垃圾车”具****公司用自卸货车,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车辆名称为自卸式垃圾车,予以认可。若提供自卸货车,需为自卸厢式货车(确保绿化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不会飘洒,维护城市环境卫生)。
2.招标文件中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设备要求:第3条推草机:每提供一台得2分,本子项最多不超过2分;
****公司提供割草机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认可。
3.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请问我单位若使用植物保护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是否认可
回复:不认可。
4.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设备要求-
问题1、4.高空作业车:每提供一台得 2 分,本子项最多不超过 2 分;
问:根据**地区近一年来公开招标的绿化养护项目关于项目配备设备的要求中设备允许为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租赁设备可以满足本项目日常绿化养护的需求,我单位提供租赁的高空作业车(租赁期限满足本项目的服务期限)同时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相关的资料,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
回复:不认可。
5.问题2、4.高空作业车:每提供一台得 2 分,本子项最多不超过 2 分;
问: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的分支机构或者是把办处,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的组成部分,分公司****公司所有。****公司名下的高空作业车(同时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相关的资料),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
回复:不认可。
6. 问: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59页,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设备要求:2.自卸式垃圾车:每提供一辆得2分,本子项最多不超过2分; 问题:招标文件要求“自卸式垃圾车”。我单位提供的垃圾车购置发票上车辆类型名称为“压缩式垃圾车”。请问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回复:认可。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路70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551-****2826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231
2023年11月30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集团2023-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12月07日
标段(包)名称:****集团2023-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2标段
标段(包)编号:****-2
****集团2023-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北二环路与董铺路**东北角海能董铺大厦办1606-1609室
投标费率:74%
质量:合格
工期:73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 **市**路70号
联系人: 周工
联系方式:0551-****282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丁晨风 联系电话:0551-****3231
公示期:2023年12月08日至2023年12月11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678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354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2023年12月08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集团2023-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12月07日
标段(包)名称:****集团2023-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1标段
标段(包)编号:****-1
****集团2023-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区三塘镇松柏路31号
投标费率:74%
质量:合格
工期:73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 **市**路70号
联系人: 周工
联系方式:0551-****282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丁晨风 联系电话:0551-****3231
公示期:2023年12月08日至2023年12月11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678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354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2023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