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 (略)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交货期限 | 交货地点 | 项目预算 | 备注 |
1 | (略) | 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 | 1 |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 | (略) | 19.8万元 | |
说明 | 1.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略)。 2.报价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略)。 |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报价供应(略)(副本)、组织机构(略)(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1.2022年12月(含)-本次评审日期前一日的任意1个月纳税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军队单位不作要求。2.2022年12月(含)-本次评审日期前一日的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报价(略)。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略)(含港澳台)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略)。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略)(提供《书面声明》)。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近3年没有(略)(提供《书面声明》)。
(五)提供诚信承(略)。
(六)对本项目有保密责任。(提供(略))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 年 12月11日至12月 15 日,每日上午08:30至 11 : 30 ,下午 14 : 30 至 17 : 30 (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 (略) 。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略)(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略)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领取标书登记表(申领单位自拟)。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略)@qq.com 。
(五)询价文件售价: (略)
六、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略) 21日 08 : 30(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21 日 09 : 00(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地点: (略) 。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评审时间、地点
(一)评审时间: 2023年 12 月 21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评审地点: (略)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略)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办公电话: (略)
移动电话: (略)
地 址: (略)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略)
办公电话: (略)
移动电话: (略)
采购机构:(略)
2023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