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购置中医四诊仪设备采购项目
(略)公告
(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略)的委托,对(略)购置中医四诊仪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略)采购,欢迎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购置中医四诊仪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略)
招标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购置治未病科中医诊断设备,需购置中医四诊仪一台。项目为一个标段,具体参数详见(略)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略):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A、具(略)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于2023年12月8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每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1:30 ,下午2:00时至 5:00时(北京时间,法定工作日,下同)到“(略)”(漕河四路160号)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②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未能到场报名,需另提供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③供应商须是(略),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④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供应商(略)
四、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略)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递交地址:(略)
五、开标
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1、本次采购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