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县部分区域污水处理水质不达标和超负荷运行整治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发改资环〔2023〕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青龙街道、双江街道等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调节池、AAO生物池、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池及污水处理设备,对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纤维转盘滤池及紫外消毒渠、污泥池及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加氯加药间补充污水处理设备,**污水管网4.9公里。****处理厂****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一座3万方/****泵站,**污水管网6.5公里。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7050.4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7280.6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7200万元,设计费80.64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2.4.1 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配合办理施工图审查相关手续、施工阶段(含施工阶段的二次深化设计)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4.2 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30日历天;
施工工期: 57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县青龙街道民德路758号 | 地址: | **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B座4层 |
联系人: | 颜老师 | 联系人: | 袁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73****5406 | 联系电话: | 023-****0950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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