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经绥政发改科技审发20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绥政财建发41号文;****受****的委托,按照招标采购程序,对张家砭镇卜家湾村排水渠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意愿的承包申请人(供应商)提出申请。
一、项目名称:张家砭镇卜家湾村排水渠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发包人(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县石家湾镇307国道
联系人:****办公室
电话:0912-****639
四、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县永乐大道**苑小区1单元302
联系人:汪工
电话:0912-****585/182****2200
五、发包(采购)内容和需求:
本工程主要建设:土方开挖、淤泥清理、抛石挤淤、毛石混凝土渠低、毛**道墙体等工程,(最高限价)预算:820600.00元,工期40天。
六、申请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2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书;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证明材料;
2、申请人企业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有在建工程(无在建承诺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企业近一个月可查询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提供2022年****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任意三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信誉情况:申请人没有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责令停业的,没有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n/)税收违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同时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上均需提供被执行人可查询的相关截图(①.被执行人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②.查询日期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
7、一个承包申请人(供应商)只能对发包(采购)人同期公告中其中一个项目提出承包申请。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3-12-11 09:30:00至2023-12-15 17:00:00(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市**县永乐大道**苑小区1单元302
注:①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承包申请人(供应商)须****交易中心平台注册并对本项目报名。
②已****交易中心平台报名的承包申请人(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单在工作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企业近一个月可查询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获取磋商文件。(未办****交易中心CA锁的承包申请人(申请人(供应商))可到榆****交易中心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912-****031。报名程序:登****交易中心,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CA锁登录,点击交易乙方,查询报名。报名以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为准,二者缺一不可。)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3-12-22 14:30:00
2、递交地点:**市**县永乐大道**苑小区1单元302
3、磋商时间:2023-12-22 14:30:00
4、磋商地点:**市**县永乐大道**苑小区1单元302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本公告通过在《****中心网》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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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