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23年对达到“四上”标准并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民营房地产企业奖励结果公示
**市2023年对达到“四上”标准并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民营房地产企业 奖励结果公示
时间:2023-12-11 09:39
根据《****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长府发〔2023〕1号)、《关于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长工信联发〔2023〕22号)文件要求,此次**市2023年对达到“四上”标准并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民营房地产企业奖励申报工作已于2023年12月5日结束。现将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奖励结果有异议,请提出书面意见(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市2023年对达到“四上”标准并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民营房地产企业奖励名单
联系人:栾宏帅 联系电话:0431-****0338
地址:****A座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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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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