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医用治疗柜、垃圾柜等钢制医用台柜系列产品
品牌:诚远医疗
规格型号:定制、规格详见清单附表
数量:1项
单价:****256.75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发海、王军、唐维克、夏哲恒、王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原发改委[2002]1980号文
收费金额:3566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省**市**县**镇花桥路,电话:0564-****290,联系人:王股长)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舒****管理处、**县舒兴****公司
地址:**县桃溪西路与华盖路**西北角、**县梅**路与万佛路交叉口相约河畔写字楼、**县城****展览中心
联系方式:0564-****555、0564-****529、0564-****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路1779号
联系方式:0551-****5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奚工、阚工
电话:0551-****5950
十、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