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流中心改造及**智能冷库项目210库货架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物流中心改造及**智能冷库项目210库货架采购 (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物流中心改造及**智能冷库项目
1.2 采购单位:****
1.3 采购项目概况: ****物流中心改造及**智能冷库项目210库货架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1.4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最终成交1家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物流中心改造及**智能冷库项目210库货架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日历天)内,所有的材料均需到达甲方指定现场位置。
2.3 交货地点: **省**市**港。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资质要求: 营业范围包含销售相关业务。
(2)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物资销售的业绩 。
(3)财务要求: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4)信誉要求: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3.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5)其他:供****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4 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银行名称: ****银行****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
开户单位: ********公司
收款账号:0200 0590 0920 0162 415
行 号:102****05905
应答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 ****物流中心改造及**智能冷库项目210库货架采购标书费(项目名称缩写)”。
4.2 发售时间
**时间:2023年 12 月 11日 15:00 — 2023 年12 月 14 日15 :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om)进行发布。供应商已****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om)在线注册,交纳相关费用及应答保密承诺函的签署****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采购单位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14日 15 : 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不公开 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
地址: ****经济开发区朝林广场B座
联系人: 何玲玲
电话: 187****5089
电子邮件: ****@qq.com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9.2 ****公司****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采购单位:****
2023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