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刘集分局通扬路34号房产交易公告
出租单位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名称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刘集分局通扬路34号房产 | 项目编号 | YZFCQGF202312(略)04 | ||||||
挂牌起止日期(报名起止日期) | 2023年12月11日16时(略)分 至 2023年12月25日16时(略)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略),最多延迟2个周期(竞价时间同期顺延) | ||||||||
标的概况 | 标的编号 | YZFCQGF202312(略)04(略)1 | |||||||
标的名称(坐落)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刘集分局通扬路34号房产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标的面积 | 317.68 平方米 | ||||||
挂牌价 | 2.04 万元/年 | 租赁期限 | 3 年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0.3 万元 | 是否有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 承租押金 | 无 | ||||||
竞价时间 | 2023-12-26 15:(略) |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
其他说明 | |||||||||
交易条件 |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资产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市城市管理要求,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3.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略)。 4.承租方擅自将租赁资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5.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略),承租方应做好相(略),如因屋面和墙壁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租赁(略),承租方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7.承租方须按照标的的租金支付方式提前一个月将租(略) 8.租赁期届满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方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无条件归还房屋,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出租方,逾期不还,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若因拆(略),承租方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 ||||||||
意向承租方承诺 | 意向承(略) 1.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事项,否则交易中(略),租赁合同已经签订的,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承租方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 | ||||||||
意向承租方报名(略) | 请各意向承租方登录**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http://(略)gov.cn/[http://(略)gov.cn/])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产权交易响应方操作手册(请至中心网站下方“下载专区”自行下载)配置电子设(略)(注册信息务(略),否则(略)),注册完成后登录(已注册的直接登录)交易系统选择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登记材料电子件: | ||||||||
交易保(略) | 缴纳方式 | 意向承租方报名(略),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采用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缴纳至以下账户。 (1)银行转账。户名:**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土地产权类专户,帐户:321081016101(略)051570,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缴纳交(略),并备(略)。(保证金缴纳码自行登录交易系统查看) 注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保证金账户的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未能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的; 2.意向承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时未备注缴纳码或缴纳码备注错误的; 3.意向承租方未使用注册时所填写的银行账号缴纳交易保证金的。 | |||||||
处置方式 | 1、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出租方登录交易系统发起保证金退付,其他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原路径退付。 2、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交易系统确定的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约的; (2)提供虚假材料的; (3)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交易方式 | 经公开征集,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承租方按公告约定竞价方式进行网上竞价,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格。 | ||||||||
特别告知 | 1.意向承租(略),应仔细(略),全面了解承租资格条件及交易系统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若不(略),或操作失误导致报名、竞价失败,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意向承租(略),任何人使用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承租方的行为。 3.请各意向承租方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提前登录交易系统,因意向承租方电子设备问题、网络异常等自身因素影响报价或错过竞价时间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略)导致系统异常,不能正常进行竞价活动的,**市公(略),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涉及原(略),原承租人未按出租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手续或在交易行权环节未行权的,视为(略)。 6.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市公共**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对此(略)。 | ||||||||
联系方式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人 | 李女士 |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人 | 荀女士 | ||||||
保证金查询电话 | (略) | 交易系统(略) | 4(略)998(略) | ||||||
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 **市西园北路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