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聚缘路(电子街至郭亮南路)、**路(喻家坡至聚缘路)及**路(马桥河路至泰嘉路)3条道路路面、市政设施、交通设施、绿化设施等进行提质改造。(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相关标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第 80 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三、技术规格:
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地点:**区
五、服务标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第 80 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规定,按照一般程序方式,由中标人在完成施工范围内的工作量后,先组织自查,自查合格后,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认为具备验收条件的,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合同价款包括项目涉及的人、材、机费用,渣土(淤泥)消纳处置费用以及实施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如中标后,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或产生纠纷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中标人应注重安全文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3、中标人应该与所属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中标人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中标人完全承担。
4、中标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害采购人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采购人带来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企业划分属于“建筑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