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12-11 17:24 |
****2023年**镇石井村粮食加工项目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2023年**镇石井村粮食加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镇石井村粮食加工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3】776 号
3、项目编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94.180000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3年12月04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及《**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2023年12月08日
2、谈判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谈判小组名单:曹咏丽、秦广萍(业主代表)、赵磊
四、谈判结果
经采购人****确认,成交人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 交 价:938000元 大写:玖拾叁万捌仟元整
注册地址:****开发区****大学35号楼408室
五、主要成交标的
详见附件标的。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哈****公司;原因:1.开标一览表未上传;2.供应商提供的信用信息查询不是查询页,而是电脑屏幕截图;3.未在响应文件中列明资料上传至主体库的具体位置;
七、供应商最终报价情况
1、投标单位:****;投标报价:939000(元);最终报价:938000(元)
2、投标单位:**鑫丰粮机厂;投标报价:940000(元);最终报价:938500(元)
3、投标单位:******公司;投标报价:939500(元);最终报价:939000(元)
4、投标单位:******公司;投标报价:940500(元);最终报价:940000(元)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5946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2****5759
地 址:****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3****7137
地 址:******路交汇处向西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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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1日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文件+结果公司+中标标的.zip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