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新院区地下室2号餐厅场地三年租赁权
****新院区地下室2号餐厅场地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浙交汇”平台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7.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 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8.我方将在公告发布期间接受并配合意向方了解、查勘标的资产及查阅与之相关的文件。
9.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10.在确认承租方后,我方将按照公告要求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1.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国有土地使用证》(温国用(2012)第3-291011号)。经营所需资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本次招租的出租房产南白象新院区房屋至今尚未取得房产证,若因此不能取得经营资质而无法开业的,其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金仍须按合同约定缴纳。因办理经营资质所需,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房产合法所有人的情况说明(证明)、土地使用证等的复印件。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附件3。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廖女士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7-****8612 联系地址 ****南白象院区1号****保障中心D47房间(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00.000000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第二年度(含)起每年度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5万。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否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首次租金缴纳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出租用途 餐饮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30万元。 2、该出租场地仅用于餐饮用途,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如有场地用途变更,须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3、租赁期间,出租方有权另外出租其拥有的场地,如用途同本项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提出变更合同或暂停执行合同。 4、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等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6、租赁期间,其空调制冷取暖费、水电汽费、燃气费、卫生清运费等由承租方承担。空调制冷取暖费按每月每平方米5元计算,一年按9个月计算(其中4月、5月、10月不计),由出租方****餐厅面积1229平米计算)的空调费;水电费按表实际结算,水费暂按2014年度水费价格4.6元/吨计算,电费价按与国家电网结算的高峰电价及使用量计算;卫生清运费暂按每月每平方米3元计算(含发票),具体由承租方****公司协商。燃气费暂按每立米4.2元,如无法独立分支计量,则甲乙双方结合具体设备使用等情况评估使用量后结算。****医院提供,费用已包含在租金中。如遇国家或**有关部门对出租方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卫生清运费等收费标准发生调整时,则承租方支付各类费用也随之调整。出租区域内的油烟管道清洗(至少每季度一次)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共用部分出租方和承租方各付一半。 出租区域内目前配电情况详见《附件1》。 7、出租标的目前按场地现状交付使用(出租方提供炉灶和餐桌椅等设备设施(附设备和家具清单)供承租方使用,如没有或不足的,需承租方自行配置),承租方负责后厨区域的隔离,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设备设施的完好,不负责原有相关设施的拆除工作; 8、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重新规划场地的,规划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出租期内,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改建、装修、安装设备,但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承重结构、地面防漏设施、防雷设施等;整体改建、装修、安装设备的方案须报出租方认可,进场装修须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改建、装修、安装设备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可移动的安装设备原则上由原承租方自行拆回,出租方不承担支付残值及保管责任。 9、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整体转租、调换使用或抵押。(若承租方因经****公司或分公司经营的,****公司中占股100%,****公司履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0、意向方在参与竞买前须对出租方拟出租各商业网点区域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出租场地现状、环境、目前布局等。可提前1-3个工作日联系出租方(联系人:蔡老师电话0577-****8162),由出租方带领竞买方现场勘查。 11、经营模式和装饰风格需结合出租方的实际情况(特色),整体装修****医院)整体形象相适应,需在《经营方案》中体现。 11.1经营时间要求:在早餐(6:30-8:00)、中餐(11:00-13:00)和晚餐(16:30-18:00****餐厅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满足客户需要;提供24小时营业(至少有一个档口处于营业状态); 11.2业态要求:须提供中餐、**特色小吃档口、小炒和营养炖品等业态,不得缺项;能提供5种或以上**特色小吃和提供10种(及以上)**本地菜肴,提供菜谱; 12、租赁期间,出租方为职工、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各种餐饮服务范围不受本出租合同限制;****超市、餐厅照样开放;****便利店、咖啡吧;出租方院区内有餐饮服务、****便利店)、自动售货机、咖啡店及其他商业项目(含业态的调整)。 13、菜品与售价定位: 食堂提供菜品具有**本地特色,适合当地口味,****医院消费特性,特色明显,档次分明。****医院的普通消费需求,又能满足医生及病人家属的饮食改善需求。菜品售价应合理,必须明码标价。 1)品牌餐饮(非中餐类)售价原则为同**市同品牌门店、同量、同质同价(交通枢纽、高档****宾馆门店除外)。 2)中餐类定价区间为5元及以下菜品数量每餐供应不少于5个; 因特殊原因承租方需提高食品零售价的,须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出租方审核同意方可,但售价的增幅原则不得超过5%。出租方定期组织市场调研或承租方被有效投诉,若发现承租方经营商品售价高于上述约定的价格,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每个合同年度内每发现一项扣除保证金2000元,第六次及以上每发现一项扣除保证金20000元并要求停业整改,如整改无效,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提供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做到产品质量过关、价格优廉、患者满意,商品价格标签执行一品一签,张贴在商品对应位置,承担因产品质量及服务发生的一切责任。 14、承租方应充分理解本项目场地完全处于医疗场所内,经营时不得干涉出租方工作作息时间的任何调整及影响正常的医疗活动;如遇出租方重大活动应积极配合出租方活动要求,服从出租方管理。 15、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国家消防、食品安全、治安保卫法规、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全面负责该房屋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治安保卫、安全生产、社会舆情等工作承担全部责任。 16、租赁期内,承租方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所产生的一切火灾、食品安全事件(如食物中毒等)、物品失窃、人身伤害、人事劳资等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财产(货品等)的安全及保险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7、租赁期间,承租方可自行安排承租房屋范围内的广告宣传,广告宣传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在出租方内非租区域设置若干宣传位。 18、承租方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办理出租场地的营业执照等经营所需的证照,如逾期未完成办理的,不得营业,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出租方场地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如期办理营业执照的,则双方**解除合同,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19、意向方或承租方报名时须书面承诺负责商业区消防验收。 20、如有需要,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进行动态了解业务收入情况,承租方应积极配合。 21、承租****医院院感、****医院的标准要求,****医院的各项监督检查。对于医院提出的整改意见,承租方应积极听取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22、****医院的规章制度,****医院的各项培训,爱护医院的设施设备,服从医院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具有沟通和协调能力,对待患者及家属热情,不与患者或家属吵架,能正确及时解决经营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因与患者或家属发生矛盾纠纷所涉及的经济等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沟通、管理能力,须对管理人员管理并定期考核,以保证服务质量。 23、考核要求详见《附件2》。 24、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25、意向方需书面承诺,提供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出租方有权没收其所交保证金;如提供资料证明力不足,出租方有权要求意向方提供新的证明资料,意向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视为其放弃报名。 26、意向方需书面承诺,承租后为意向方直接运营,****公司办理营业****公司****公司名义办理,不存在转租、转包情形。运营过程中出租方有权查阅承租方关于本项目往来款证明等资料,意向方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视为其违约,出租方有权清退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7、本项目出租方招租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餐饮资质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成立5年(含)以上的餐饮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执行标准:以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成立时间不迟于2018年10月1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或下设餐饮分支机构字样,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 2、意向方报名前三年(计算至2020年10月1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执行标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 3、意向方具有自有的餐饮品牌,经营的餐饮品牌在**市区(鹿**、**区、**区和**区)在营中餐连锁门店(须有经营米饭、现炒等)数量不少于7家【执行标准:1)需提供第43类餐饮住宿的商标注册证且注册人为意向方或持有意向方50%(含)及以上股权的股东(仅限直接持有意向方股权的股东且不向上进行穿透)2)相关门店的定位地图、照片3)《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意向方报名时需取得出租方出具的《经营方案确认函》【执行标准:意向方根据主要交易内容提供详细经营方案于2023年12月21日(第八个工作日)上午10:00前至出租方处,经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整体经营思路、营业时间、经营业态、管理常驻团队人员配置(管理团体的主要管理者须常驻)、食品安全保障方案、食材供应方案、承诺函及规划、医院职工用餐优惠等,经营方案须符合交易条件要求,如提供资料证明力不足,出租方有权要求意向方提供新的证明资料】。 (意向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出租方确认)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5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处理方式如下: (1)余额30万元及以上的,先将其中的30万元转为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由浙交所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的余额退回至承租方指定账户。(2)余额少于30万元的,将余额全额转为立约保证金(由浙交所10个工作日内转账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承租方按规定及时补足立约保证金至30万元。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按照1个延期周期数延期。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平面图》.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租赁合同》.doc附件1.docx附件2.docx附件3.docx《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承诺函》.docx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571-****7317 手机 135****8048 传真 邮箱 ****@zjpse.com 地址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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