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基础建设项目部
车辆租赁(第5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市交通基础建设项目部车辆租赁(第5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市交通基础建设项目部车辆租赁(第5次采购);
1.2采购人: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境内,起点位于S211广仙线刘家隔镇小兴村处(桩号为K143+270),路线由北向南沿现有老路布设,途径长虹桥、****办事处、G348武大线,终点止于S211广仙线与**大道平交路口处(桩号为K150+015),路线全长6.745km。本项目按照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小时,拟按红线宽70m(G348以北)及50m(G348以南)两类控制。
本项目为老路改扩建工程,对机动车道路面、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带、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进行提档升级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小兴至长虹桥(K143+270~K145+270)段:现有路面机动车道宽度为27.5m,本段对老路路面进行改造翻新;对沿线给排水设施进行重新规划;同时对现有的强弱电管网进行入地处理。
长虹桥至G348(K145+270~K148+870)段:现有路面机动车道宽度为23米,无排水设施。本段需将路面加宽至27.5m,由于原老路路面破损严重,需对老路路面进行重新改造翻新,对沿线给排水设施进行重新规划;同时对现有的强弱电管网进行入地处理。
G348至**大道(K148+870~K150+015)**段:现有路面机动车道宽度为27.5m,本段维持路面宽度不变,拆除原有绿化带,**非机动车道;由于原老路路面破损严重,需对老路路面结构层进行改造翻新;沿线给排水设施比较完善,本次维持现状利用,仅对原有雨水口进行抬升加固处理。
本次询比采购车辆租赁不含税总价限价为7.2万元。
R一家;
根据询比价评审情况选定1家供应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车辆租赁;
2.2服务期限:从设备实际进场之日起至项目完工止;
2.3交货地点:
******市交通基础建设项目部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供应商保证其系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或有权出租人,租赁期间不因租赁物权属等纠纷影响采购方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否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2)供应商应将性能良好、满足采购方施工需要的租赁物交付给采购方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上述标准。
(3)供应商保证租赁物证照齐全,向采购方出示有关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4)供应商机械设备驾驶员为了便于项目统一管理由采购方提供,并与采购方签订劳务合同,驾驶员工资等福利由采购方支付。
(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在采购方施工需要时保证每天24 小时可提供服务。
(6)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燃油、维修、保养由采购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供应商负责车辆的保险、年检并承担费用;如果出现设备故障,供应商应及时更换设备,保证采购方的需要。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 ;
3.1.3财务要求: / ;
3.1.4业绩要求: / ;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或由信用中国链接到的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3.1.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采购平台 ,下同)(网址:http:// www.****.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 08 : 00 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 23 :59 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 电子采购平台 ,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 电子采购平台 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 电子采购平台 )拒收其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 电子采购平台 ,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 )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cn)上发布。
7、其他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 ****
地 址: **省**市汈东街道**铺村(泰华粮油)****项目部
联 系 人: 李大燕
电 话: 135****6361
2023 年 12 月 12 日
相关公告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