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12-12
交易机构:****
项目名称 | **市汉城路怡乐家园24#3-501住宅房地产转让 | 项目 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2月1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2月22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结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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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 **市汉城路怡乐家园24#3-501 | |||||||||||||||||||||||||||||||||||||||
标的现状 |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划拨/自建房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面积:共用宗地面积:863.47㎡/房屋建筑面积:101.61㎡ 使用期限:/ 权利其他状况:土地使用权面积;28.69㎡ 房屋结构:混合 房屋总层5层,所在层数:第5层 | |||||||||||||||||||||||||||||||||||||||
评估情况 | 评估 基准日 | 2023年9月25日 | ||||||||||||||||||||||||||||||||||||||
评估 机构 | **公信资产评估土****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55323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伍万叁仟贰佰叁拾元整)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 ||||||||||||||||||||||||||||||||||||||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转让的该批资产不涉及共有或设置的其他权利、相关权利人,且该资产不存在被占用的情况。 转让方同意对外进行交易信息发布和实施交易,并承诺提交的文件资料真实、完整。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政府请示办文单》(2023-00423)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政府 | |||||||||||||||||||||||||||||||||||||||
特别 告知 | 1.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住房限购政策及房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现状受让; 2.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3.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4.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时产生的税费、过户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具体以当地自然**和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为准; 5.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6.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7.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协商签署资产转让交易合同; 2.受让方自签订资产转让交易合同起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全部汇入****如下账户: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市**桥支行 账 号:932********3858894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 |||||||||||||||||||||||||||||||||||||||
标的交割 | 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时产生的双方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具体数额及税种以当地自然**和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为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协商签署《资产转让合同》。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本项目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 本项目如征集到2名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 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组织网络竞价,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 ||||||||||||||||||||||||||||||||||||||
现场展示 | 我公司将协调转让方带领意向受让方勘察现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2日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意向受让方登记表》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三)意向受让方为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程序: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com),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报名(地址:**市建国西路75****广场A座1702东室),递交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10万元整。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部分价款,待委托人与受让方交接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产权公司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委托人账户;转让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意向受****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市**桥支行 账 号:932********3858894 2.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后不予退还,如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并支付剩余货款,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货款,如未签订合同或者未支付剩余货款,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另行组织竞价;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报名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4.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受让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转让方有权向该违约的受让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待定 | ||||||||||||||||||||||||||||||||||||
自由竞价时间 | 60分钟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交易双方签订《资产转让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须按照相关标准缴纳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按照《关于优化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标准向****分别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如下(以下为单向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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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咨询 联系人 | 孙先生 | ||||||||||||||||||||||||||||||||||||||
咨询电话 | 0516-****5786 | |||||||||||||||||||||||||||||||||||||||
咨询时间 |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市建国西路75****广场A座1701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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