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大唐光伏11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2 | |||
平发改投资〔2023〕257号 关于同意****大唐光伏11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通知 国****公司****公司: 你单位《****公司关于申请****大唐光伏11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函》(温电发展〔2023〕22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经研究,原则同意****大唐光伏11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现将项目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意义:本项目的建设是能进一步补充**县供电容量,而本次规划线路是为连接大唐光伏升压站—220kV榆宋变而新增的110kV输电线路,项目的建设不仅能缓解供电紧缺的矛盾,同时推动**市及**县能源结构优化,助力**县建设“零碳示**”、”****示范区”。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二、项目选址:**县鳌江镇、**镇、海西镇、经开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大唐光伏-榆宋11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路径总长度8.9公里,其中单回架空7.45公里,双回架空1.25公里,单回电缆0.2公里。导线截面采用300平方毫米,电缆截面采用630平方毫米,扩建榆宋变1个110千伏间隔。线路具体接入方案以相关部门的接入系统报告审查批复为准。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2730万元,资金由单位自筹解决。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请****大唐光伏110千伏送出工程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环评、水保、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项目建设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七、项目核准相关文件:《****政府关于110千伏大唐光伏送出工程等三个项目规划的批复》(平政发【2023】129号)、《关于大唐****一期AB区100MWP光伏复合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线路规划论证审查会议的会议纪要》****改革局会议纪要【2023】3号)、《国****公司****公司关于****大唐光伏110千伏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温电发展【2023】209号)、《国****公司****研究所关于大唐****一期AB区100MWP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报告的评审意见》(温电经研【2023】58号)、《国****公司****研究所关于****大唐光伏110千伏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温电经研【2023】89号)、《****大唐光伏110千伏送出工程社会风险评估报告》(**政法风评【2023】116号)、《国****公司****公司关于大唐****一期AB区100MWP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意见的函》(温电函【2023】54号)等。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公司****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年11月3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办公室,****规划局,县水利局,****公司,****政府,****政府,****政府,****管委会。 **** 2023年11月3日印发 项目代码: **** (此件公开发布) 语言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