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县唐集镇华光村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万福镇财政所二楼2101室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县唐集镇华光村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涉及华光村小学路、年拐路、巷东路、圩西路、圩南路、张圩路水泥路修建,碎石垫层厚10cm,砼C30厚18cm,部分道路需要做路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略) 项目经理:(略)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郭家银(组长)、马雷、齐春兵(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略)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略),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略)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领智工业园第A6栋101房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镇长(采购人代表)、钱凯旋(采购(略))
电 话:(略)(采购人代表)、(略)(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