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镇东井路201号房屋一套(住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23-12-12 16:35**壮族自治区****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4年1月12日10:00至2024年1月13日10:00(延时的****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www.****.cn,户名:****。)对被执行人韦其辉所有的位于****县**镇东井路201号房屋一套(住宅)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县**镇东井路201号房屋一套(住宅)。
1、标的物详情:
拍卖标的物位于: **县**镇东井路201号(现**镇东井路一巷3号);
房屋权利人:韦其辉;
不动产权证书号:桂房权证**字第****2693号/象国用(2006)第****67346号;
规划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331.5平方米;
登记时间:2006年2月26日;
使用权类型:出让;
使用权面积:160.01平方米;
层 数:总层数4层,步行梯;
朝 向:南北。
2、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一楼大院沿街部份搭建有砖结构的无证建筑物,因涉及违法、违章的,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本院概不负责。
3、该房屋未腾空,房屋内家具、家电、生活用品等不在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后,腾空房屋具体时间视该案执行工作进度为准;腾空房屋过程中可能会对房屋外观、装修、内在质量产生一定影响,本院按腾空后的房屋现状进行移交,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对因所欠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院概不负责。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标的物拟进行二次网上拍卖。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1月12日10:00至2023年1月13日10:00(延时的除外), 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一次起拍价:722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0元/次,保证金:144000.00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方式:从起拍卖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和真伪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物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办理产权证****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因拍卖标的物转移变更(过户)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缴税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提供税收发票和增值税票。
附:(一)该拍卖标的物成交后被执行人履行纳税人义务应缴纳的税种及税率为:
1.增值税及附加:5.6% (满2年免征)。
其中:增值税税率: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增值税税额5%;教育费附加税率:增值税税额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增值税税额2%。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享受减半征收优惠。
2.个人所得税(拍卖):3%。
(二)该拍卖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履行纳税人义务应缴纳的税种及税率为:契税:3%。
根据(财税)〔2016〕23号:“对个人购买家庭(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因各地税率、税费问题可能存在差异,该公告税率、税费仅做参考,具体税率、税费请到税务部门询问。)
八、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九、本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网络司法拍卖贷款服务:否。
十、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的支付期限:拍卖成交后的七天内(在本标的拍卖结束后七日内须缴纳清拍卖成交余款,如未缴清,本院将视为违约并依法没收此拍卖的保证金)。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分理处,账号:622********069674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标的物介绍,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或本院官方微信订阅号“liujiangfayuan”查询。
十三、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拍卖标的的现场展示、咨询、看样、网络竞价指导等辅助服务,已委托****进行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772-****249 139****0287林先生。
法院联系电话:0772-****074蒋法官
地址:**市**区拉堡镇**大道4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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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