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钟梅路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 | |
项目名称 | **路道路工程监理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开发区关山二路特1****中心5栋4层(1-3)室A141号 | |
投标报价:0.93% | |
服务期:4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06分 | |
项目总监:李亮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580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大道跨宁洛高速公**梁监理项目 | |
企业业绩:**市清溪大道(九华山大道-龙腾大道)改造工程监理 | |
项目总监业绩:**市清溪大道(九华山大道-龙腾大道)改造工程监理 | |
企业奖项:2021~2022年度优秀工程监理企业、G318**至**十字镇一级公路改建工程获2023年度**省建设工程“**杯” | |
项目总监奖项:2021~2022年度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省**市桃州镇****酒店对面原华东汽车城D区) | |
投标报价:0.85% | |
服务期:4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3.26分 | |
项目总监:吴双安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430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S340(**段)道路及附属工程监理(**路-高速口) | |
企业业绩:**县市政道路及排水防涝PPP项目2017年度监理III标段 | |
项目总监业绩:S340(**段)道路及附属工程监理(**路-高速口) | |
企业奖项:2020年度“**省优秀监理企业”、**市******公司****中心建设项目获2020年度**省建设工程“**杯” | |
项目总监奖项:2020年度“**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市上**金泰商务大厦903室 | |
投标报价:1.13% | |
服务期:4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83.34分 | |
项目总监:夏晓明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192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良渚申遗长命艺术走廊配套道路工程(前程路) | |
企业业绩:****园区**大道北延段EPC监理项目 | |
项目总监业绩:/ | |
企业奖项:2021年度**省优秀监理企业、****处理厂一期工程获2023年度**市建设工程**杯奖(优质工程) | |
项目总监奖项:/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市环建工程****公司未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件和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资格评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5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73****429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0****580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下载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