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邻里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社区邻里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项目,****办公室讨论以第32期张芝山镇党政联席会议纪要讨论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设计方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设计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张芝山镇**新村**南面空地。
2.1.2建设规模:拟在**新村******社区邻里中心,占地面积3000㎡,建设面积9000㎡。
2.1.3合同估算价:约17.1万元(暂按9000㎡面积计算),招标控制价:19元/平方米。
2.1.4合同履行期限:总服务期限:30日历天;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方案设计,30日历天内形成最终方案设计并提交评审。
2.1.5 质量要求:所有设计方案应满足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规定。
2.2设计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①总体规划方案和单体建筑方案设计;②初步设计;③扩初设计;④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⑤项目成本分析;⑥其他招标人未考虑到但在设计方案阶段必须要做的内容等;详细内容见《设计任务书》。
2.2.2标段划分
****社区邻里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3.3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1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6300㎡的方案设计项目业绩。【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业****公司任职期内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和【竣工验收单】和【设计费收款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提供的业绩合同和竣工验收单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及投标人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不能体现的需另外提供委托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4拟派设计方案项目组成员要求:除拟派项目负责人外还需具备①结构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②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③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④其余成员若干请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配备;并承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组人员。
注:以上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均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及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R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企业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资质动态监管执行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的规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如投标人同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多个资质时,本项目要求的所有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8投标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的投标单位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对应招标文件要求。未从诚信库中挑选的或者挑选的资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废标处理。
3.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园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suxitong.****.cn/)”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http://suxitong.****.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2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监督管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依法投诉。
**省或**市相关文件规定投诉前应当依法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先提出异议。
****地址:**省**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联系电话:138****7933。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市**区张芝山镇 | 地 址: | **市**区朝霞路鑫河湾 |
联系人: | 徐先生 | 联系人: | 周女士 |
电 话: | 138****7933 | 电 话: | 0513-****1116、153****6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