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
关于解除合同的公告
****法院于2023年11月6日出具出(2023)川0107破申36号裁定书,裁定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指定******事务所、****事务所(特****分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经管理人梳理,破产重整申请受理前,鑫怡公司与贵方(名单详见表一)签订的合同属于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因无法与贵方继续履行合同。现管理人决定解除与贵方签订的合同,如贵方因解除合同而遭受损失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凭相关证据在2023年12月17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序号 | 相对方 | 合同名称 |
1 | **** | 指纹密码锁购销合同 |
2 | **省****公司 | 新界花树居弱电系统工程施工合同 |
3 | 成****公司 | 新界花树居栏杆工程施工合同 |
4 | **美心*****公司 | 新界花树居入户门合同 |
5 | **正****公司 | 新界6期项目房产面积测量合同 |
6 | **正****公司 | 马克公馆项目测绘合同补充协议 |
7 | **乐城环境****公司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 |
8 | **川****公司 | 房地产估价委托协议 |
9 | 李家勤 | 房屋租赁合同 |
10 | **分众****公司 | 对账还款协议 |
11 | ******公司 | 新界花树居外墙装饰线条工程合同 |
12 | ******公司 | 新界花树居项目柴油发电机组供货及安装工程合同 |
13 | 张廷忠 | 新界花树居地下室负2层排水协议 |
14 | ****集团****公司 | 生活水泵设备购销合同(新界花树居) |
15 | ******公司 | 防火门购销和安装合同 |
16 | ******公司 | 不锈钢水箱购销合同(新界花树居) |
17 | **梵思建筑****公司 | 装修工程合同书 |
18 | ******公司 | 中央空调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
19 | ******公司 | 新界花树居项目造价咨询项目合同接触协议 |
20 | ******公司 | 新界花树居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
21 | ******公司 | 新界花树居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
表一
****管理人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