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物资采购项目(MDGP-2023-A18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略)委托,(略)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略)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 项目名称:(略)
(二) 项目编号:(略)
二、 项目内容
本次项目为(略)双带头人工作业室物资采购 1 项。
具体内(略)。
三、 项目预算
采购预算:(略)
四、 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一) 参考《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 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提供财务状(略)(A、B、两项(略)):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或证明材料。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
A. 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B.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5.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 本项目不接受联(略),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注:
1、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确(略)。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若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若自然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并签署确认。开标现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以备查验。
4、因未按(略)。
六、 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七、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一)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每日9:00-11:0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略)(**市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三) 获取竞争(略):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
(四)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300元,现金支付,现场发售。竞争性磋商(略),费用概不退还。
八、 磋商时间、地点
(一)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0:00(**时间)
(二) 磋商时间:2023年12月25日10:00(**时间)
(三) 磋商地点:(略)(**市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九、 项目联系人(略)
(一) 联系人:(略)
(二) 联系方式:(略)
十、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名称:(略)
(二) 采购人地址:(略)
(三) 采购联系人:(略)
(四) 联系方式:(略)
十一、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二)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三)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略);传真(略)
(四)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略)
十二、 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十三、 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略)。
(略)
2023年12月12日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 项目名称:(略)
(二) 项目编号:(略)
二、 项目内容
本次项目为(略)双带头人工作业室物资采购 1 项。
具体内(略)。
三、 项目预算
采购预算:(略)
四、 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一) 参考《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 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提供财务状(略)(A、B、两项(略)):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或证明材料。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
A. 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B.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5.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 本项目不接受联(略),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注:
1、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确(略)。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若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若自然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并签署确认。开标现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以备查验。
4、因未按(略)。
六、 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七、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一)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每日9:00-11:0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略)(**市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三) 获取竞争(略):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
(四)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300元,现金支付,现场发售。竞争性磋商(略),费用概不退还。
八、 磋商时间、地点
(一)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0:00(**时间)
(二) 磋商时间:2023年12月25日10:00(**时间)
(三) 磋商地点:(略)(**市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九、 项目联系人(略)
(一) 联系人:(略)
(二) 联系方式:(略)
十、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名称:(略)
(二) 采购人地址:(略)
(三) 采购联系人:(略)
(四) 联系方式:(略)
十一、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二)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三)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略);传真(略)
(四)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略)
十二、 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十三、 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略)。
(略)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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